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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清:能源企业“走出去”要以“一带一路”为引领

SHPGX导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清表示,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能源企业“走出去”要以“一带一路”为引领,扎实做好能源项目合作。做好能源项目合作,也有利于全方位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主题为“科技创新助推‘一带一路’清洁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专项论坛于12月18日在京拉开帷幕。张玉清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思考-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案例分享》的主旨演讲。

张玉清表示,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能源企业“走出去”要以“一带一路”为引领,扎实做好能源项目合作。做好能源项目合作,也有利于全方位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玉清发表题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思考-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案例分享》的主旨演讲 图片来源: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网运营中心)

张玉清说,企业到“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能源合作,必须要尊重各国差异,努力探索符合各国国情、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除此之外,还必须要有风险意识,认真研究规避风险的各种措施,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避免投资失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性。

对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张玉清认为,第一,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第二,要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第三,要坚持不同国家、不同模式的原则;第四,要坚持企业主体、国际惯例的原则;第五,要坚持互利共赢、效益优先的原则。

近年来,我国在能源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2013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访问巴基斯坦期间,与巴基斯坦时任总理谢里夫提出了共建中巴经济走廊倡议。201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巴基斯坦期间,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提出要把两国经贸战略更紧密对接起来,深化经济融合。谋划两国合作总体框架,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和其他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使中巴两国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向前发展,将中巴命运共同体打造成为中国同周边国家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典型。

张玉清曾负责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谈及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张玉清介绍说,中巴经济走廊以两国经济走廊为中心,打造两国“1+4”合作布局,包括能源合作、产业合作、基础设施、瓜达尔港四个方面内容。“能源合作也是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重中之重。”张玉清说。

张玉清从规划、协议、合同、融资、执行五个阶段归纳了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模式,并介绍了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最佳实践,如卡西姆港火电站项目、中兴光伏项目、大沃风电项目和SK水电站项目。

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的大型能源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是巴基斯坦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将给巴方带来更多经济活力和更大发展机遇。


张玉清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1982年1月毕业于华东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勘探系石油地质专业,先后在国家能委、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工作,曾任国家计委能源司和交通能源司石油处副处长,基础产业司石油煤炭处处长,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长、副局长兼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主任,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司长,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委员。现受聘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教授,同济大学海洋资源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端智库(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本文来源: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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