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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困境与路径


摘 要:发展农村电商产业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研究探阐述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电商产业发展之间逻辑关系;对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培育困难、市场运营问题及物流配送短板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困境做深入剖析;给出强化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培育, 优化农村电商市场运营模式和完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等破解困境的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

为切实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 进一步突出了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落地执行需要借助以电信、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平台的有力支持。在2015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互联网+”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报告强调, 要“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变革的重要手段, 是落实全面脱贫和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保障。发展农村电商产业的前提在于充分激发农村市场机制的内在动力, 难点在于用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的市场参与者激情, 要点在于结合低地域农业实情将线下实体企业与线上电商平台业务有机融合, 促使农村实体产业与农村电商经济产生叠加效应, 切实促进农村社会消费升级、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增强农民收入。

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困境剖析

(一) 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培育困难

虽然当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超过50%, 但农村地区的农业电商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制约因素在于受传统经营模式的影响和农户信息闭塞的影响, 农村居民对于农村电商业务的接受水平较为有限,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发生率处于较低水平, 存量的农村电商企业多为传统农产品商贸企业转型而来。由于农村电商新业务的拓展需要大量投资, 而既有的农村电商企业的运营规模通常较小, 运营资金匮乏, 企业资金多以存货形式滞留于流通环节, 严重抑制电商业务投资水平。

再者, 农村电商业务经营主体多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传统经营主体转型而来的, 其更多熟悉传统农产品运营模式而对于农村电商运营模式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经验。亟需地方政府与电子商务平台联合培训。但在实践中, 地方政府更多偏好于电商龙头企业展开合作而忽视对本土小微型农村电商企业的专业化培训, 由此造成本土农村电商企业缺乏电商专业经营人才和技术能手。受电商人才制约, 农村本土小微电商企业不仅缺乏结合本地农产品特色来打造具有品牌垄断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的能力, 亦未能有效结合农产品电商平台反馈的市场需求信息来及时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农产品品种。这使得本土小微型农村电商企业既无法获取农产品品牌溢价, 亦未能通过必要的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来降低运营成本。

(二) 农村电子商务市场运营问题

近年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 在各地传统经济拉动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情形下, 农村电商业务迅速扩张并崛起成为各地方政府倡导的新的投资热点。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由此进入快速发展期, 但由此带来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重复性建设问题也同步滋生。受生鲜产品的保质期短、储运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约, 当前农村电商企业的业务更多的集中于以易存储、易于运储配送的干货品类, 对于生鲜类型的农产品类涉足较少。故农村电商的重复性建设多集中于经营范围相同、渠道来源相近、运营手段相似等方面。这是由于部分投资者为抢占市场份额而压缩农村电商业务的前期调研和企业规划设计投入时间和经历, 由此导致各地农村电商业务平台在经营模式上呈现“千网一面”的同质化经营通病。这种同质化运营模式使得多数农村电商企业处于微利乃至亏损的经营状态。

(三)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短板

农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电商配套物流产业发展的需求亦与日俱增。但由于农产品的易腐烂、易变质特性, 现有的电商物流系统难以满足农村电商业务对流通环节物流配送的需求, 农产品物流已凸显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序扩张的制约环节。首先, 农产品物流体系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当前仅有少数农村电商公司拥有独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多数农村电商公司通常采取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的方式来展开业务。为有效管控运营成本, 采取通用物流模式来运作农产品物流业务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的理性选择。这就导致了农村电商对农产品物流的个性化需求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常规物流模式之间的不匹配问题。

再者, 农产品质量标准失范制约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农村电商的业务扩张要求农产品物流企业制定并完善农产品物流包装、运输、配送、装卸搬运等系列标准化措施, 以确保农产品物流服务系统的规范化运作。但当前农村电商业务正处萌芽期和业务快速增长期的过渡阶段, 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正在探索打造农村电商物流标准化体系。农产品物流服务标准的缺失使得农村电商难以保证农村电商客户获得相同或相似的农产品品质。在农产品物流服务标准缺失的情景下, 农村电商企业无法搭建完备的信息平台, 无法向客户及时、有效传递农产品真实品质。即便农产品在栽种及采摘环节的品质有保障, 但农产品物流标准的缺失亦将导致客户端收取的农产品品质陷入失控状态。

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可行路径探讨

(一) 强化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培育

地方政府应加强与龙头电商平台企业的合作力度, 在吃透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基础上完善支持农村电商产业政策体系, 引导龙头电商平台企业进乡入村开展农村电商经营与技术宣讲活动, 切实提高基层村民对农村电商业务的认知水平和认同度。龙头电商企业应着眼于电商产业发展前沿理念和技术的应用推广, 同时基于农户对电商产业发展的认知水平来帮助农户设计喜闻乐见的农村电商运营模式。通过丰富翔实农村电商技术培训和手把手实战指导等理论与实践融合式教学模式, 从根子上消除农户对农村电商业务的陌生感和抵触情绪, 提升农户的认知水平。

电商平台企业要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 从技术、运营和资金等方面多元化支持农业大户、农庄主参与乃至主导农村电商建设。相关主管部门要深入调研农户的资金需求状态, 在此基础上与涉农金融机构展开沟通交流, 帮助有意发展农村电商的农户疏导金融机构的资金供应渠道。针对部分农村电商企业因成立时间短、规模小等因素制约所导致的信用度较低问题, 金融这表明可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增设农村电商信贷部, 通过农户联保、同产业链龙头企业担保等多种形式来帮助农村电商企业增信;同时亦应完善针对农村电商企业的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切实防控系统金融风险的滋生与蔓延。

(二) 优化农村电商市场运营模式

以农村电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规避农村电商同质化竞争难题。为克服农产品供给端的供应规模较小、农产品品质缺乏保障等难题,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大力推动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的农产品供给端力量的有机整合, 促使农产品的集体生产与农产品分散需求市场的有效对接。地方政府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注入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中, 合作社借助政策优势来加强农产品的优良品种和先进种养殖技术引进、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农产品权威质量认证等系列工作。此举可以帮助区域农产品确立鲜明的农产品品种特色, 并从中获取差异化品牌溢价收益。

其次, 实施“互联网+农业生产”来同步实现网络定制农产品高品质、低价格双目标。农村电商企业应当推动农产品集约化生产与农村电商市场需求的有机融合。农村电商经营者可以将电商平台上收集的分散农产品订单汇聚为较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排程计划单, 并通过组织农户进行集约化经营的方式来分摊网络定制农产品成本, 在满足分散的电商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同时降低网络定制农产品生产成本。“互联网+农业生产”可让农村电商企业全局协调消费者订单的供需信息, 农户集合体即专业合作社据此来对网络定制农产品生产做有序排程, 对订单排程的控制权掌握可持续提升农产品订单满足能力, 确保电商渠道中农产品供应链系统的稳定运行;亦可令农户集合体一方掌握农产品市场的更多信息, 从而掌控电商渠道中农产品市场定价权并提升单品利润率, 增进参与农村电商业务的农户收益。

(三) 完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为保障农产品品质在供需两端的一致性, 制定统一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标准亟需提到管理当局的工作日程。通过建立农村电商物流标准化体系的方式来对上线农产品品质做分级分类处理, 重点加强对生鲜果蔬类农产品的采摘后保鲜技术应用, 推广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技术应用, 增强对农产品包装及运输流程中的品质控制。二是健全农村电商分类与编码标准体系, 以国家物流标准中的分类与编码标准为基准, 结合农产品物流编码个性化需求, 对农村电商中的物流信息资源进行分类编码, 以满足电商客户对农产品品质及其物流流程诸环节的追溯要求。三是规范农村电商信息表述标准, 以降低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失真率, 确保农村电商业务中的基础信息能够有效传递给消费者。

加强“互联网+”农产品第三方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电商企业可以组织生鲜农产品生产者与第三方专业冷链物流企业之间有机对接, 确保农产品从采摘环节即行进入快速冷链物流系统, 在保证农产品品质前提下快速传递给消费者。通过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 可以有效减低整个农产品销售链条中的农产品物流损耗率, 强化农村电商业务中线上线下沟通效率, 确保形成稳定的特色农产品广域供应链模式。

作者:庞爱玲 焦作大学

来源:农业经济2019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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