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 面对这一情况,有的企业选择全额缴纳税款——辛辛苦苦一整年,到头来全交税。
- 还有的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降低税负——例如买卖发票。
这些行为虽然能一时解决企业税负重,但风险很大,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去年1-9月全国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7.63万户,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835万份,涉及税额1558亿元。
2020年,税务稽查将更严
国税局运用"互联网",依靠"网络爬虫"技术,自主研发的“金三”系统确实很强大!通过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防范了偷骗税和腐败行为。
假如真的没有办法收到足额的进项发票,但也不要再找发票抵扣了,“金三”系统一定会比对出来,一张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小编在此为您整理2020年会成为“天网”监控的重点的行为,企业请对照自查。
- 采购中未取得发票(增值税税负率、利润下降、两套账经营)
- 采购中虚开发票(增值税税负率、毛利率、应付账款)
- 产品实际售出但不结转成本(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两套账经营)
- 产品或服务尚未售出但结转成本(毛利率、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
- 营销费用与收入同比变化差异过大(虚增费用、两套账经营)
- 营销中的差旅、车辆、招待费增长异常(虚增费用)
- 业务收入不变或下降但经营费用持续增长(两套账经营、虚增支出)
- 费用支出中不经常性项目(虚增支出)
- 收钱开票才确收(应收账款极低、经营收益或亏损)
- 收到货款但不确收也不开票(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增长异常)
企业如何合理合法解决缺票问题?
问题案例:
企业A,主要进行建筑开发业务,一个项目收入数千万元,实际利润在四千五百万左右。在日常操作中,企业A的财务团队,碰到了很多财税难题,主要的难题有:
1、大量的建筑材料供货,都外包给了各地规模不等的小供货商。但是这些小供货商为了自身偷漏税目的,不愿意提供任何发票;
2、在营业税转增值税的大环境下,企业A不得不开发票给客户,从而导致企业账面收入和利润大幅度上升,企业所得税税负重。
解决方案:
企业A选择了商贸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来解决其税负高的问题。具体的操作模式如下:
企业A,安排其业务团队管理者,开设2家建材中心(个人独资企业)。以往,企业A和服务商直接发生业务往来。现在,企业A先和管理者的建材中心发生业务往来,再通过这些建材中心和服务商发生业务往来。
这里,可以理解为,企业A将业务外包给了这些管理者的建材中心,然后这些建材中心,再将业务外包给外部的服务商。
看到这里,您可以会疑惑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具有灵活经营的特点和优惠的税收政策,越来越多地被企业主青睐和注册使用。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一般情况下以XX中心、XX部、XX工作室结尾,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举个例子
个人收入较高的明星中,很多都选择成立个人工作室,进行税务筹划,以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安全吗?
税务筹划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进行合法节税,这是国家允许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某些地方也是鼓励的,比如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的政府园区,一般都有相关的地方政策,企业可以通过注册到该地区享受一定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节税力度大吗?
上文个独开票4500万需要缴税:
一家企业开票2250:
增值税:2250/1.13*13%=258.85w(可抵扣)
附加税:258.85*6%=15.53w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2250/1.13*5%*35%-6.55=28.3w
两家合计:(258.85+15.53+28.3)*2=605.36w
税负:13.45%
只需要缴纳605.36万的税,剩下的3894.64万即可体现到法人私人卡上。
更多园区优惠政策,和税收筹划方案欢迎私信小编,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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