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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做生命的奴隶:放弃生命理念,回归感知存在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四部》(79)

79、生命为什么是一种虚无且有害的意识?

——不要再做生命的奴隶:放弃生命理念,回归感知存在!


生命其实并不存在,我们找不到生命的所在,生命就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一种对于存在现象的人为解释。我们将感知体命名为生命,这个虚无的概念从此就占据了人的意识空间。如果生命指感知主体的运动现象,这完全没有问题,但严重的是,生命是对感知体的伦理解释,它给感知体加入了人为的概念及逻辑模型,它用生命的逻辑模式改变了感知体原来的性质,它实际上让我们从此错解自己。



自从有了生命意识,人就从整体的存在分离出来,这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隔离。生命让每个人独立成为个体的心理立场,这种人为确立的心理形态让人永远处于孤独状态。人从此独居于自我形成的内心,永世不得解放。生命是人为制造的强力意识,它一旦成为人的属性,人就再也没有生物的属性了。它派生出存在本来没有的人性,这是一种生物异化的属性,这种异化造就了另类生物——人。人就这样,以生物的本质和异化的属性存在于世界上。生命意识让人以人性来界定自己,以人性的规则为行为的准则。生命成为一种驱使力,让人为自己的活着而存在,让行为目的为自己的生命服务。这制造了人不能不自私的行为原则,生命成了人自私护卫的中心,每个人拼力守护的,就是自己的一个生命的意识。而后果是制造了人与人各自为阵的分离与对抗,为了各自的生命,人类从此开始你死我活的竞争。生命是人们参与竞争和不得不竞争的终极理由,因为生命始终是自己的,任何他人不可能承担或拥有你的生命。生命自我存在的原则从此划下了人与人越不过去的鸿沟。



本来,作为感知体,其共同性的伦理使其是一个互为利益的整体。在以个体为出发点的感知活动中,他者的存在始终是感知的利益所在。也就是说,虽然在进行各自的感知活动,但利益是交集的、重叠的和相互的,它们的存在是共利的和互利的,没有把利益划分开为各自据有的理由。即使有相争和冲撞出现,那是感知规则与规律在发生作用,那是存在本身的秩序使然,与共同性不发生矛盾。而生命伦理的理解则截然不同,生命只为自身的存在而存在,他者或他物仅为利用关系。生命的逻辑导致外部事物只以自身的存在为目的,生命的自我中心意识致使整体的存在分崩离析。用这样的逻辑来解释事物的存在现象就当然会得出优胜劣汱,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事实上,丛林是相互依存,共享及互享感知的自然关系。人们在自然关系以外,生发出另一种生命关系,并以生命伦理逻辑来曲解一切现象,给生物的所有感知行为打上生命的烙印,并将这种解释化成人类的行为依据,生命化的人类就这样误导了自己,错立起一个生命世界。一个虚无的生命概念,竟然成为了左右世界的理论源头,而人,从此做了生命的奴隶。

生命意识破坏了存在原有的伦理关系,使人类在不自觉的异化之路上越走越远。人这是用生命意识给自己出了一个无解的难题。因为生命伦理决定了人的行为和人性的特质,人此后怎么作为都是错,也就是说,生命理念让人无法做人。人的一生注定不可能做好一个人,因为绝无一个好人的标准可执行。我们理想中的好人一定是与生命理念背道而驰的,这就是所有的好人和完人都只能是没有生命约束的神仙,一旦受生命伦理约束,人就无法做成好人。这是多么糟糕的关系,生命理念让人无法做人,而人又必须得做人,所以人就觉得一生都在试错,直到死去也不可能无错。生命伦理从根本上就否定了人的正义性和正确性,人只能用生命意识来错度一生。



虚无又错误的生命理念统治了人类千万年,人类不放弃生命理念,将永无出路可言。幻想着在生命理念之下创造出理想幸福的人间是荒谬的,因为生命理念不允许违背生命竞争逻辑的情形出现,人被生命理念困死已是必然的宿命。只有人类觉醒并放弃生命理念,人类的前途命运才可能展现新的可能。(接下)

注:本文节选自:京东、淘宝电子书:《感知新世界》、《感知新文明》、《感知新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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