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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广大居民:

2020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现已开始收缴,为了使您能够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曙光农场户籍居民和外来常住居民。

二、缴费标准

垦区各类居民个人预缴统一标准为每人250元。

三、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前。

四、待遇享受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缴费地点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农场收费大厅(周一至周五下午四点前)刷卡缴费。

凡在异地参加医疗保险的曙光农场户籍人员,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盖有公章的缴费证明原件送到户籍所在单位。

望广大居民按规定时间办理并互相转告,过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454-6672066

曙光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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