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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对职工划算吗?看看国家是怎么要求的

很多朋友,其实并不了解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只觉得个人工资拿少了,单位成本提高了,似乎没有什么意义。当然,这种心理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可是,还是违反法治精神的一种行为。

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很多职工和企业感觉参加社保是职工的一种权利。可实际上这也是职工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的表述则是,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应当”,本身就是必须的意思。

为什么劳动者没有感觉呢?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法定参保的职责实际上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劳动者参保,那么用人单位要统一承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社保的违法责任,也就是说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五,山东省明确要求从2020年开始只要欠缴社保就要缴纳滞纳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中提到,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可转移劳动者承担。

所以,不管是没有参加社保,还是没有按真实的缴费基数参加社保,都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真实工资水平向社保部门申报的缴费基数。如果职工是刚入职,一般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缴费基数。如果是老职工,应当以职工上年度所有工资总额的月均值为基数。

不过缴费基数有上下限。过去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社平缴费工资。2019年5月开始,国家统一于各省市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最低不低于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60%,最高不超过300%。

如果你入职工资水平定的是3万元,那么只能按照300%的基数缴费。比如山东省2019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是5449元,则最高缴费基数只有16347元。而北京市社平缴费基数是7855元,最高缴费基数可以高达23565元。

以北京市为例,月薪3万元,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分别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0.3%(个别地区会高达1%)。这样职工大约需要承担每月的社保个人部分2430元左右,税前应发工资是27,500元左右。

如果月薪3.3万元,最低缴费基数缴费个人承担部分不超过500元,这样税前应发工资是32,500元。应发工资总额相差5000元,实发工资大约相差3750元到4000元。

实际上用人单位除了五险还应当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是职工缴费基数的5%~12%。

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部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16%,医疗保险6%~10%,失业保险是0.7%~2%,工伤保险0.1~1.42%。按最低基数缴费大约每月1000元左右,最高基数缴费至少五六千元的。

这种情况下,确实月薪3万最高缴费基数用工成本高。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区个人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基数是不同的。单位缴费基数是以全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础,这种情况下对于企业就没有必要为职工少申报缴费基数了。

对于职工划算吗?

其实,对于职工来讲,按最高缴费基数缴费肯定不会亏本。因为个人缴纳的部分,除了失业保险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比如养老保险每月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的2%肯定记入个人账户,另外同时计入个人账户的还有统筹部分。

比如深圳市的45岁以下年轻人计入比例是5%,我们按照25,000元缴费基础缴费,每月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1000元,但是进入个人账户的钱数却是2500元。45岁以上在职人员计入比例是5.6%。

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未来退休能够领取的养老金只有按最高基数缴费领取养老金的1/3不到。虽然说缴费时的比例缩小了,但是养老金高低是显而易见的。很多高收入的年轻人,实际上并不确定未来自己也能够维持这样的高收入。这种情况下,实际上还是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划算。另外,如果薄有积蓄,还是应当将这部分积蓄用于稳健理财或者购买长期养老保险划算。否则会出现年轻时收入高,老年时收入低,如果不能够控制收支,就会陷入生活困难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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