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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为救溺水学生而死,20年后她救的学生成死刑犯,死前提一要求

在位于山西太原市迎泽公园内,有一个革命烈士纪念碑, 是为了纪念当年在公园为救人而牺牲的池越忠。

那年池越忠只有15岁,在公园内散步游玩时,有两个小男孩在公园结冰的湖面上凿破冰面想抓几条鱼玩时冰层突然碎裂,这两名孩子就掉了下去。当时在围观的大人中没有人下去救人, 池越忠想着自己会游泳,便毅然决然地跳入冰窟窿中。但由于池越忠是个女孩,而且年纪较小,在水中拖拽两个孩子原本就比较吃力, 这让她在下水不一会就感觉呼吸困难,眼前也是一阵发黑,正当她坚持不住时,公园管理员王志胜闻讯赶来,打算先将这位见义勇为的小女孩救上岸,但池越忠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说道:我会游泳,还能坚持一会,先救他们。


落水的还自己被救起后,就被围观的群众送去了医院,但最后上岸的池越忠却因为冰冷的湖水伤到了内脏,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后经抢救无效去世。

1984年,池越忠被追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特批为革命烈士,并在迎泽公园内为其立碑塑像,而最先掉入水中的余斌听说池越忠牺牲的消息后,悲伤地说:我一定要向池越忠姐姐学习,终生不忘救命之恩。长大后也要好好工作,不能辜负池越忠姐姐给我的第二次生命。


但讽刺的是,20年后,余斌却因加入犯罪团伙危害社会被逮捕,后被法院判处死刑,而余斌在法院最后判决前曾提出一要求,那就是能再去一次池越忠烈士纪念碑前献上一束鲜花。感谢当年的救命之恩。

池越忠用命换回余斌的生命,但余斌却没有好好珍惜,成了危害社会的人,网友惋惜池越忠的牺牲,为她感到不值。如果她知道自己用命救回的这个男孩将要成为罪犯,她还会去救吗?


见义勇为是中华传统美德,但我认为,教育孩子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是害了他。我们教育自己的孩子遇到危机时刻时,见义勇为不能蛮干,要在最大限度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帮助可以用别的形式,比如帮忙呼救,报警,或者去找有能力的人施救。

就像一直很热门的话题:老太太摔倒了要不要鼓励孩子去扶?

如果遇到别有用心的老人,扶起来后造成的后果,是不是孩子力所能及可以处理的?如果孩子的爱心遇到了别有用心,会不会对孩子的三观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我们理应告诉孩子世界是美好的,也要告诉孩子世界有阴暗的一面。

更何况,从医学角度来说,跌倒的人在不知道伤情的情况立即被扶起来并不是最优解,反而可能加重其病情,所以合理的方式应当是报警或者报医,让专业医护人员或者人民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


有人落水了,孩子该不该下水救人?相信绝大多数人是赞成不应当让孩子下水救人的。因为没有受过专业救人训练的人,就算会游泳,下水救人几乎也是必死。所以必须等待有专业救援能力的人下水救人。我们能做的是尽力帮忙找救援。

遇到抢劫,孩子该不该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相信绝大多数人也是赞成不应当让孩子做这件事情的。因为并没有跟歹徒搏斗能赢得胜算,而我们鼓励他去做这件事无疑是将他置身于危险境地。

我会告诉孩子:像你们这样有理想的、有无限未来的人,好好活着,用自己的生命给社会创造价值,才能影响更多的人,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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