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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打造"枫桥检察,控申为民"品牌

浙江省检察院打造"枫桥检察,控申为民"品牌


作者:范跃红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杭州12月25日电(记者范跃红)今天下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树枝主持召开“控申检察在浙江”调研座谈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打造“枫桥检察,控申为民”品牌的相关情况。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据介绍,今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受理群众诉求、强化法律监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今年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即提出“七日回复百分百,涉检非访零进京;举报中心求质效,检察服务上台阶;刑事申诉无积案,司法救助超千万”的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奋进,全省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为“控申检察”增添了光彩;打造了“枫桥检察,控申为民”的浙江品牌;坚持了“控申为民,控申为公,控申为安”的价值取向。

  刘树枝通报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办好检察民生实事,以“最多跑一次”理念为牵引,探索 群众来访“最多跑一地”工作机制,争取让更多的来访群众 “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在积极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方面,浙江省11个市级院基本实现了群众来信3日内回复,基层检察院实现了群众来信“日清日结”。今年1-11月份,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共通过信、访、网、电渠道接收群众信访件23326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通过一个温馨的电话,或是一条短信,真正让群众放心。

  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规范办理各类刑事申诉案件,据统计,2019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891件,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142件,不服法院裁判749件。审查结案629件,立案复查198件,复查后改变原处理决定9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12件,决定立案2件,决定给予赔偿2件。”通过切实履行刑事申诉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人权司法保障,防止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刘树枝说。

  刘树枝介绍说,去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运行一年多以来举报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截至今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举报线索28446件,审查后移送各业务部门9158件,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15256件,已纠正整改13525件,纠正整改率达88.7%,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俱佳的案件。

  此外,浙江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创造了不少浙江特色的经验做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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