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老人生前要把房子送给孝子,孝子没要。身后不孝子来争,却没争到

老人生前要把房子送给孝子,孝子没要。身后不孝子来争,却没争到

本文是关于“房产继承”系列中的第五篇

上一篇我们主要分析生活中的常见场景——“婚后购房”份额应该如何确定。这篇文章来说说“赠”房的产权归属。和买房最大的不同是,你以为“赠的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产权就一定是你的”了吗?这事真不好说,房子即使过了户,还有可能被收回。究竟怎么回事,文章先从葛大爷的亲身经历说起。

【1】高龄老人“赠”房子给孝顺儿子,不料房子还没过户,就......

葛大爷今年七十五岁高龄了,身边就剩下俩儿子。小儿子已年过不惑,但一直没什么正经工作,十年前说要跟朋友下海创业,就离开家乡去大城市“干大事”去了。每年也就过年时候,回家看看老人,这么多年葛大爷对他没少操过心。大儿子则懂事很多,从小就帮着料理家事,照顾弟弟。现在虽不能说事业有多成功,但至少一直安安稳稳地陪在父亲身边,孝顺老人。每每说起大儿子,葛大爷脸上总是堆满了欣慰的笑容。

这些年葛大爷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总是小毛病不断。大儿子就一直在父亲身边忙前忙后的,端茶送水、买药挂号的,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钱都搭进去不少。葛大爷也是个公正开明的家长,对于大儿子的付出,也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趁着身体恢复得还不错的档口,葛大爷把大儿子叫了过来:“儿子,抽空陪我去趟公证处。”大儿子有点疑惑:“爸,您是要去公证处干什么?”葛大爷有些动情地说:“这些年你也辛苦了,你弟也是不务正业,不给家里添乱就行了,更不指望他能帮忙家里的事情了。我琢磨了下,虽然你现在已经有套房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我也送给你。你和我一起去公证一下,这样也算了了我的心事。”就这样大儿子带着葛大爷到公证处,完成了房子赠与公证。

大儿子是个懂事孩子,对父亲的照顾完全出自于“孝心”,压根也没想着房子的事情,所以即使拿了赠与公证书,房子过户手续也一直没办,就这么搁置着。葛大爷的病情也愈发严重,结果没挨过冬天,没到一年时间就过世了。

待后事都办理妥当后,小儿子忽然提出:“哥,爸的房子是不是也到时候该处理一下了?”哥哥明白,弟弟估计是最近又碰上“生意经营不顺利”缺钱了,所以就惦记上父亲的房子了。哥哥一直想劝弟弟回家找个安稳工作,好歹生活能有保障,于是回应说:“爸的房子生前已经赠给我了,还办了公证,这事你就别惦记了。”弟弟明显已经做足了功课:“我看房本还是爸的名字呢,没过户的赠与不作数吧。”两边说的似乎都有理,那么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2】房子没过户,赠与的房产还能反悔吗?

先从房产赠与的操作流程说起:如果房子可以直接赠与过户,那么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直接前往不动产交易大厅,签订制式合同后,直接过户;如果房子无法立刻赠与过户;或赠与条件比较复杂,那么建议可以像葛大爷一样,先去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去不动产交易大厅过户房屋。

从操作流程可以看出,赠与房产的节点是产权过户。那么如果像葛大爷一家这样,房子还没过户,葛大爷就去世了,那赠与还能撤销吗?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么说来,法律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在房子没过户之前,老人可以随时反悔、撤销赠与行为。但是除非以下几种情况:

1、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2、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如果真的想撤销公证赠与合同,必须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同意,并去公证处办理撤销公证手续。

所以,葛大爷生前已经完成赠与合同的公证手续,后续也没有撤销动作,即使葛大爷已经去世,大儿子也可以拿着赠与合同,继续完成赠与过户流程。而因为葛大爷生前已经把房子“赠”出去了,这样房产就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了,所以小儿子并没有权利继承房产了。

【3】同样都是分配自己的财产,那么赠与合同与遗嘱有什么差别呢?

和遗嘱相比,通过赠与的方式分配财产有几个明显的优势:

第一, 赠与过户时间相对灵活。通过遗嘱方式,房产必须在老人过世后才能过户。而只要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房产过户的时间可以延后,可以让子女和父母两方都安心。

第二, 赠与决策时间较长,有毁约权。法律赋予赠与方反悔的权利,确保老人不会因为冲动,没有经过周全思考,就直接把昂贵的房产无偿赠送给孩子。这样既受法律的约束,也规避了道德风险。

第三, 赠与可以通过草拟合同条款,附加赠与条件。若赠与条件未达成,即使房子已经过户,也可以追回。简单来说,遗嘱是不管是否达成条件就能给财产;但赠与是先给财产,如果未满足赠与条件,还可以把房子要回去。

第四, 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没有附加条件,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房产已经过户到孩子名下,也可以追回的。

1、 如果孩子严重侵害老人或老人近亲属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收回房产。

2、 如果孩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没有履行,可以收回房产。

3、 如果老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到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程度,可以收回房产。

【4】结语

可以看出,法律对于赠与人,特别是对“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父母,给予很大程度的保护。所以也希望各位父母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也多为自己考虑,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理权利。

从经济角度,赠与房产虽然不是最省钱的方式,但却是操作最灵活、保障最全面的方式。本来父母在晚年就是处于相对劣势的状态,特别是名下只有一套房的家庭,选择对自己最有保证的做法,才是对自己家庭最大的负责。


系列回顾:

本系列上一篇文章:婚后买房,谁出钱就是谁的?不一定!「份额」要靠这两个问题确定文中我们提到如何通过「两个问题」自查“婚后购房”的个人份额。

下一篇我们将详细介绍取得房产后,如果增、减名,每个人的份额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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