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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柯达经销商被曝打折售“涉水质损车”,律师称可能退一赔三

最近,据媒体报道,有一批来自华东地区的车主反映,各自买到的上汽大众斯柯达汽车存在电路失灵、系统故障等问题。后来经他们比对车辆信息,发现该批车辆属于六年前“菲特”台风中的涉水质损车辆。

斯柯达厂家媒体回应确有这批涉水质损车,并称已要求经销商销售时告知。有律师认为,经销商在销售前如果隐瞒了涉水事实,将涉嫌欺诈。

有车主反映优惠车辆实为“涉水质损车”

其中,车主黄先生反映,2015年4月,他在斯柯达4S店购买了一辆1.4T自动挡斯柯达明锐轿车。提车时,他就已经发现车身很脏,而且轮毂和碟刹有部分生锈,看上去根本不像是新车。但是,由于当时4S店的销售人员承诺是新车,并解释同款车型只有一辆,最终,销售人员将该车以七五折(13.85万元)的优惠价卖给了黄先生。

也有车主反映购买了斯柯达速派1.8T手自一体二手车,由于销售人员称车辆是长库存车,但由于行驶里程显示只有两万公里,以7.5折(15万多元)购买了该车辆。但入手后使用两年多时间里,车辆依然小毛病不断,即使到4S店更换了芯片模块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而根据此前有媒体披露的一份官方内部电子邮件显示,这些车主所购买的斯柯达车辆均疑为2013年“菲特”台风进水质损车。在该份斯柯达大华东区给片区51家4S店的邮件中,要求4S店处理进水车,内容包括该批车的车架号、车型、配置、处理方式和时间要求等信息。邮件中提到了经销商向汽贸转卖流程,在折扣一栏,这两种车在市场指导价的基础上打七六折,其中“菲特”台风进水质损车按车型的不同还有额外补贴。邮件中还要求4S店处理进水车,且给每家经销商至少提报1台车辆。

由于涉事车主们经过对比车架号,证实自己所购买的车辆为“菲特”台风进水质损车。他们表示,虽然享受到了购车优惠,但直至上月底,他们对自己购买的涉水车的真相完全不知情。

斯柯达厂方称已要求经销商销售时告知

上周,上汽大众斯柯达曾经回应媒体,承认2013年该公司有少量车辆因“菲特”台风造成受损。针对受损车辆,斯柯达依据有关质量评判标准对这批车辆进行判断:对于可修复的车辆进行修复并质量检测;对于不可修复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对于已修复并检测合格的车辆,斯柯达按照质损车处理方式委托经销商进行折价销售并要求告知客户,另给予经销商额外的折让补贴。另外,该批质损车将享受与正常商品车一样的三包权益。

上汽大众斯柯达还表示,要求经销商在销售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并建议消费者可致电该品牌的热线咨询相关事宜。

南都记者尝试联系斯柯达官方证实此事及相关细节,但截至发稿前,该品牌公关经理并没有作出回复。

【专家观点】

2013年,“菲特”台风对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达623.3亿人民币,它形成的倒槽降水,使浙江全境出现罕见的洪涝灾害。而每逢台风过后,涉水车的流向问题,就广泛受人关注。尤其是二手车市场,人们大多担心,成为这些问题车辆的集散地。一不小心就可能买到问题车。

只要车辆是从厂家流出消费者就可以起诉厂商

对于这一事件,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曹培杰律师表示,首先,经销商有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水泡车应该如实告知消费者,一旦存在没有如实告诉对方的行为,就涉嫌欺诈;其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涉水车不一定就是水泡车。经销商应当对该批车辆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情况告诉消费者。严重的作报废处理;极轻微的水泡,可以不予告知;如有实质性影响的必须告诉消费者,至于界定“轻微”及“严重”方面,应该按照对涉水车、水泡车的相关定义及标准。如果该批车辆是从厂家流出的,消费者就可以起诉经销商和厂家,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销商应当向消费者告知,而实际上没告知,将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如果经销商想把该损失由主机厂来和自己一起分担,就必须证明主机厂没有告诉过他。

“全损”车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拍卖流向市场

千里发名车汇一名二手车评估师告诉南都记者,每逢台风过后,都会有数量不一的涉水车需要“消化”。作为二手车行,对于涉水车压价也会相当狠,而且基本上不会在本地市场销售,而是流向其它地方,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尤其是那些划为“全损”的车辆,由于维修成本极高,保险公司往往会委托第三方,以拍卖的形式销售给那些专营事故车的车商,以减少自己的损失,而车商对于那些水浸比较严重的车辆,收购价仅为20%-30%左右。

一般来说,如果是刚刚浸过座位的涉水车,车商的收购价格基本上在四到五折之间,具体也要看车况以及品牌、车型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相对冷门的品牌及车型压价会更低。

采写:南都记者梁罗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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