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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因病致贫众筹有何不可?

众生平等,公务员和贫民百姓具有同样的人格尊严,都是我国人权的主体,均享有人的自由、平等的生存与发展人权。西藏一副县长因病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筹款治病,符合法律规范,符合水滴筹平台相关要求,不但能够体现公务员的清正廉洁,而且还能深刻反映我国人权的主体和人权内容的广泛,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事实上,因家庭条件各异,老百姓中有富裕的,公务员中也有贫穷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务员因重病发起众筹,符合相关程序,理应得到支持。作为平等的主体,公务员虽然相对比较有保障,但公务员中因病致贫的现象并不罕见,我们的社会理应将这类贫困与老百姓的因病致贫同等对待。

在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下,老百姓们享受的福利越来越多,筹款的途径也日渐丰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水滴筹更是为老百姓们解决了诸多的难题。相比之下,公务员的管理相对较为严格,除享受国家政策外,社会筹款的方式一直比较罕见,这不,副县长众筹引发争议,舆论一片哗然。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平困面前需要抛开身份,遵从事实,公务员因病致贫,若非无奈,何用众筹?其实,公务员众筹,还能见证其清廉的工作作风,见证其勤恳工作态度,对于两袖清风一心为民因病致贫的公务员,我们的社会能忍心置之度外?

当然,现实中不排除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众筹谋取利益的,健全的制度,规范的程序,严密的监管,有利于将众筹发挥到最大的作用。作为纯粹的公益活动,“轻松筹”“水滴筹”初心不坏,现实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解决了不少民生问题,由于制度和技术上的不够完备,也给了投机分子有机可乘,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

为此,我们可以从完善制度、提升技术、加强监控等方面下工夫,让“轻松筹”更加轻松,让“水滴筹”积少成多,从而名副其实。对于因病致贫情况属实,严格遵照众筹程序,依法发布的公务员众筹,无可非议,理应得到社会的谅解和支持,这也是公务员应该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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