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 > 阿里巴巴副总裁俞思瑛:算法创新已经成为全球创新的高地

阿里巴巴副总裁俞思瑛:算法创新已经成为全球创新的高地

大数据的应用需要通过算法来实现,算法从古到今都是人类面对特定问题的解决办法,交通问题、金融问题的背后都有算法。

“在全球化和产业竞争力视角下,数据、算法和算力的竞争,是数字经济时代竞争的关键因素。”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论坛”上,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副总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俞思瑛如此表示。她从业界角度阐述了数据背后对算法的认识。

俞思瑛表示,算法创新已经成为全球创新的高地。“在全球化和产业竞争力视角下,数据、算法和算力的竞争,是数字经济时代竞争的关键因素。”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公布的有关人工智能(AI)技术专利的首份报告指出,近年来在AI方面,以机器自己找出最佳答案的“深度学习”为代表的机器学习技术以及自动驾驶所需的图像识别技术等迅速发展。最近数年的相关专利申请数量骤增。自20世纪50年代人工智能(AI)出现以来,已有近34万份与AI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美国、日本三国专利占申请总量的78%,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申请活动中处于领先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数据与算法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担忧。“我们会担心算法违反伦理道德、算法黑箱、算法合谋。” 俞思瑛表示,“我们期待算法的可透明、可解释性、可公开性。”

不过俞思瑛表示,数据和算法应该在不同的应用场景当中被分层治理,不应当被一刀切,算法规制是对系统性解决方案的规制过程。例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算法,应该公开透明,有预见性。私人领域的算法,应当保持其专利或商业秘密属性,通过商业价值和竞争以激励其持续创新和超越算法合谋。以杭州ET城市大脑为例,城市级算法应用是一个规模性、系统性解决方案,并非一个单纯的“算法功能”。

对于涉及人的生命安全等特殊算法,应当接受验证、监督和检查,以建立用户的使用信心。

除此以外对于目前普遍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俞思瑛表示,未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一个简单的网络购物的行为,也会变成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信息流转,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体系,应与算法规制体系兼容、且为算法升级留出创新空间。法律规制应该以人为本,为所有用户创造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福祉。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kj/234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