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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也出事了,且看其官方回应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李瑶


网易“暴力裁员”事件还未平息,华为又因为离职员工事件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称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因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被举报“敲诈勒索”,遭羁押251天后无罪释放。

《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深圳龙岗区检察院认为,李洪元经该院批准逮捕后因证据不足被依法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没有国家免责事由,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权获得国家赔偿,并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79300.9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7755元。

鉴于华为的企业影响力,该事件迅速发酵,引发广泛热议。李洪元本人也很快出面,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8月份被释放,11月下旬“拿到赔偿后,我挺开心的,就把《刑事赔偿决定书》分享到了华为离职员工维权群里,期望有人能帮忙发到华为心声内网,以恢复名誉。结果不知道是谁发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着急。”

在与媒体的沟通中,李洪元简单讲述了自己离职、被捕、被拘留、被羁押、被释放的经历:

2018年1月李洪元离职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3月8日,李洪元此前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并在交易摘要中注明了“离职金额补偿”。

11月7日,因还有20余万元年终奖未发放,李洪元起诉华为。

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1月22日,经深圳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9月23日,李洪元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释放,总共被羁押251天。

整个过程,“(和华为)没有任何沟通,我和我家人没去找过华为,华为现在也没来找过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李洪元说。

本刊记者注意到,李洪元在与媒体沟通过程中,透露出两条尚未被官方证实的信息:

一是李洪元表示被抓时“警察告诉我,华为报了案,抓我的原因是我涉嫌职务侵占,但我到了派出所以后,我的罪名就变成了泄漏商业机密。”

二是李洪元透露因2016年举报过所在部门业务造假,开始“明显感到被针对”。

基于李洪元给出的信息,有舆论和观点猜测,李洪元此前被抓,或因离职要求补偿而被此前他所在华为相关部门“构陷”,索要20余万元年终奖则是最终导火索。不过李洪元本人对此表示“不清楚”。

在被问及“还有什么诉求”时,李洪元表示,“我还是希望和华为沟通,最好是任总能够亲自来和我沟通,就占用他老人家30分钟时间吧。毕竟之前与何总的沟通结果,一句不代表公司行为就作废了,我搞怕了。”

本刊记者就此事件以及李洪元的相关说法和推测联系华为方面,华为于2日晚间作出回应表示:

“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不过,华为方面未就事件具体情况及相关舆论做进一步的说明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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