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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非法走账1.7亿!这个团伙在泉州落网

短短一个月时间,一个名为“星空支付”的第四方支付平台,就非法提供资金收付达1.7亿元。通过赚取手续费,嫌疑人非法获利70余万元。日前,丰泽公安分局通报了这起非法经营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今年7月初,丰泽公安分局得到线索,称其辖区内存在一个涉嫌诈骗的网络平台,落脚点是市区一公寓房。

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队长 林凯峰

通过对线索的摸排,后面发现这个不是一个诈骗平台,而是一个非法经营支付结算的平台。

经过缜密侦查和周密部署,7月17日上午,丰泽经侦大队、网安大队、泉秀派出所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当场抓获陈某峰等5名犯罪嫌疑人,收缴作案用的电脑五台、手机数十部。

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队长 林凯峰

这个姓陈的嫌疑人,帮他们拉通道给这个平台,另外四个就是实际负责在现场运营的,专门负责客户的沟通,还有技术员,比如因为有些款,走款通道不是一直是畅通的。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33岁,泉州人,是一名资深的网络游戏玩家,年初通过偶然的机会接触到“第四方支付平台”,觉得利润可观,便非法组建“星空支付”,雇用余某等人在丰泽区某住宅租房,通过发展客户并提供二维码给客户刷单转账用,从今年初开始从事非法支付行为,从中抽取相应利率的佣金。仅6月份,该平台涉及的资金流水就高达1.7亿元,而陈某峰等人从中获利70余万元。


所谓“第四方支付”,又称作聚合支付,是通过聚合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接口等支付工具的综合支付服务,通常由个人组建,没有支付许可证也可运营,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金融结算中心”。

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队长 林凯峰

有从这个平台走款的,都是一些非法的资金来源,比如地下钱庄、还有一些赌博网站这类的,特别是有一些是境外的赌博网站,它需要把资金汇到国内,就需要通过这种渠道来走款。支付结算,它是需要有中国人民银行给的支付牌照资质,如果没有银行的资质,涉嫌的是一个非法经营的罪名。


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余某、温某还是大学生,他们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奈何被高薪冲昏了头。非法“第四方支付”已成为网络黑灰产业的“动脉血管”,公安机关将继续多措并举、坚决打击,任何人都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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