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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取钱4千取成4万当事人不归还,被起诉后法院会最后怎么判决

去银行取钱时如果银行多给我们钱时该怎么办?你会是当面提醒工作人员,还是拿着钱后就直接离开银行呢。

正常大多数人都是会提醒工作人员,可也有的人直接拿着钱就走的,这不某银行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事件的原因是因为银行一柜员粗心导致犯十分低级的错误。

事件发生后瞬间在网络上引发网友们的热议,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的起因是一客户到银行办理取钱业务,当时客户取款明细写的是4千元,可没想到的是银行柜员错把4千元看错成4万,因此多给了客户3.6万元

毕竟4千元跟4万元还是有明显差别的,可是当事人并没有提醒工作人员,直接拿着钱就离开银行。

柜员也没有发现自己的错误,到了晚上银行对账的时候发现3.6万元缺口的时候通过调查监控后证实当事人取钱的数量与厚度不符。

因为柜员工作上的失误出现了这样的缺口,柜员肯定要承担责任将缺口补上,柜员先将缺口补上,想着后续找当事人将钱追回。

事后柜员联系当事人说明情况,在联系的过程中当事人承认自己多拿了钱,当事人觉得柜台旁边明明就写着“离柜概不负责”所以拿着钱离开后双方就是一种互不相欠的状态。

在银行柜员的催促下当事人先是拿出了一万,并且表示钱自己后续会给,之后当事人就不愿意再给了,觉得自己吃了哑巴亏的柜员便在自己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将当事人法庭起诉了。

法院受理案件后,虽然说整个过程中因为银行柜员个人失职导致,但当事人多拿钱是属于一种“不当得利的行为”当事人应该将银行柜员填补的钱还回,并且将剩下的2.6万和利息也一并还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判决当事人返还柜员不当得利2.6万元,并支付利息。

大家都纳闷了银行窗口不是写着“离柜概不负责”钱给少了银行不给回来,给多了就要要回去,如果我们去银行存款存1万元,由于我们本能的信赖银行直接就签名确认,后续出现问题最终的损失大概率也只能由我们自己来承担,银行的霸王条款不公平。

当然若是银行少给客户钱,同样我们也是可以跟银行追回少给的部分的,法院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而是依法办事的。

也有人表示这种条款是银行的决定,但不能让银行的一个小柜员承担,这就有些过分了。

其实银行出现失误的概率是非常非常低的。

需要提醒的是:

大家到银行不论存钱还是取钱的时候都要仔细确认,有任何问题及时反馈,不是我们自己的钱我们也不要,避免后续出现各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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