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2020嫖娼被抓怎么处罚?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抓嫖娼的证据吗?

2020嫖娼被抓怎么处罚?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抓嫖娼的证据吗?



一、聊天记录抓嫖娼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嫖娼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之所以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是因为网络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并非直接发生的嫖娼行为。

网络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而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因此无论是《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或《刑事诉讼法》,都将“视听资料”列入证据的范畴。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二、嫖娼是犯罪吗?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三、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卖淫嫖娼所涉及到的劳动教养与收容教育制度均已废止。

综上,关于嫖娼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原则上不构成犯罪,若是在嫖娼期间还进行相关犯罪活动的将会正式被逮捕。对于卖淫嫖娼者处十日到十五日的拘留,并给予罚款,其法律责任对于当事人的生活也是具有一定影响的,希望广大群众在面对类似情况进行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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