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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业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1 农村养殖业存在的问题

1.1 养殖场房乱占土地,而且容易发生火灾

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只有个别农户的养殖场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大多数养殖场是养殖者在自己家院子里的房前屋后搭盖修建的,有的甚至把养殖场修建在农田里,属于典型的乱占耕地行为。由于违规修建,相应的乱搭乱接电线、场舍之间空隙少、离易燃物近等现象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非常严重。


1.2 畜禽粪便随意倾倒,没有得到合理利用

畜禽粪便是天然肥料,施用于农田比化肥更加环保。可是很多养殖户没有很好地利用这种天然肥料,只有1~2 家把畜禽粪便运到农田里用作肥料。笔者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与当地养殖户进行交谈,得知因为没有地方倾倒, 很多养殖户只能将畜禽粪便倒在林带、道路两旁和壕沟里,或者倒在没人管理的地方。由此可以看出,问题的症结在于养殖者缺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有关部门也缺乏对畜禽粪便处理的重视,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没有建立粪便处理点。

1.3 病死畜禽随意乱丢弃,容易发生疫情

养殖户的疫病防治意识淡薄,有时候将病死的畜禽随意丢弃,有关部门的防疫监管工作不到位,容易导致疫病暴发。笔者在调研期间,距离调研地不远的某市某养殖场出现了“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大量肉猪死亡。可见我国的畜禽疫病防治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

1.4 缺乏科学的养殖技术,品牌意识和机械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农村的养殖场大多数还是采取人工饲养的方式,养殖技术落后,机械化程度比较低。笔者发现,农村养殖场只有少数养殖户配备了自动上水上料、自动清理粪便和定时开关灯设施。大多数养殖户缺乏研究创新精神和品牌创建意识,技术措施和管理观念也相对落后。

2 促进农村养殖业发展的建议

2.1 对病死畜禽及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尸体,不得随意丢弃和掩埋,更不能将生病及病死的畜禽流入市场售卖。严格按照《兽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不能随意堆放粪便,更不能排入河流中。树立健康、环保的养殖理念,实现粪便资源化合理利用。乡镇有关部门及村民委员会要做好宣传工作,多组织相关的讲座和座谈,以此提高农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意识。乡镇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争取在每个村兴建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点和畜禽尸体集中处理点,并且有专人管理,以提高使用效率。

2.2 加强对养殖户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

乡镇农牧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要有创新思维,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养殖户进行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的科学饲养水平。培训内容要由浅入深,语言要通俗易懂。有条件的可将养殖户积累的经验收集起来,写成小册子,作为本土养殖的知识宝库,供附近养殖户借鉴使用,以促进科学养殖效益的提高。有关部门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吸收养殖专业的技术人才和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提升农村养殖的科技含量。鼓励养殖大户注重学习,积极订阅相关的书籍和杂志,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并将好的技术普及全村,以此提高全村的科技养殖水平。

2.3 地方政府设立担保机构,保障农民融资畅通


目前困扰农村养殖业良性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资金问题。尽管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为发展农村养殖业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一些金融机构也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村养殖户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很难获得足够的贷款资金。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政府担保机构,帮助农民得到贷款上的支持,保障融资畅通。

2.4 完善农村养殖业保险法

随着农村养殖业在农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完善养殖业保险就显得格外重要。养殖业保险是以经济动物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支付给保险人约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疾病以及灾害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后,对被保险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保险业务。有关部门可以号召养殖户参与投保,当养殖户饲养的畜禽出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疾病造成损失时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申请补偿,一方面能够预防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当发生事故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降低养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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