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第五次遭性侵前毒死男子!属于正当防卫?看法官怎么说

第五次遭性侵前毒死男子!属于正当防卫?看法官怎么说

事实上,这是《刑法的私塾》中的一个经典问题,我们知道正当防卫的界定其实极为困难,不少案件在被媒体报道后都会引发“关于它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的探讨,那么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到底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以下五个条件:有不法侵害发生;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至于本文标题中的这一案例,咱们可以看看法官怎么说,据悉,36岁的某村民丧偶后没有再嫁,不幸遭到同村一男子四次强奸。某天,这名男子恶狠狠地对该妇女说:今晚不要睡的太早,等着我。忍无可忍的妇女在自己做的晚饭中下了毒,男子到来后哄他吃下将其毒死。

其实大部分争论的答案还是认定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一方面男子非法侵入妇女住宅的时候,不法侵害就已经开始,因此可以对该男子展开正当防卫;另一方面该妇女曾数次遭到强奸,这次也不会例外,如果非要等到男子实施强奸才允许妇女实施防卫,恐怕将会丧失防卫的机会,所以应当允许妇女适当地提前防卫。

而且经过对昆山反杀案、长沙反杀案等多起正当防卫相关案件的探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于2018年12月发布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明确正当防卫界线标准”,对“正当防卫”做出了明确的界限标准规定。其最大的改变在于:法律允许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甚至可以致伤、致死。这是对不法侵害人甚至潜在犯罪人的震慑,也是对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种鼓励。

不过也有声音认为上述案件中妇女的行为应属于故意杀人罪,因为她并没有面临紧迫的危险,你们对此怎么看?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17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