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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视角|过年吃上健康肉、放心肉,山东三条措施给予保障

2020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10:3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兽医局、省大数据局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怎样才能做好畜禽屠宰的监管工作,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让大家吃上健康肉、放心肉?

对此,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杜明宏回答说,省畜牧兽医局为了切实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办法》中明确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引领,实施屠宰场所规划与布局。屠宰场所规划与布局是屠宰管理的基本制度。所有畜禽屠宰场所的设置与发展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布局规划,逐步改变目前我省屠宰企业“多、乱、小、散、污”等突出问题,适应供给侧改革需求,稳步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引领畜禽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现状、畜禽养殖数量、人口数量、消费习俗等情况,统筹规划辖区内畜禽屠宰场所的设置。根据国务院放管服要求,除了对生猪屠宰厂(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定点制度外,对其他畜禽屠宰场所的设置依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仅明确了具体条件,既督促其依法经营,又不会影响市场活力。

二是落实企业责任、建立畜禽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的畜禽屠宰管理制度是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畜禽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具体包括:畜禽进厂(场)查验、记录制度;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产品出场记录制度;问题产品报告、召回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去年,为了推动提升屠宰企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立从屠宰到生产经营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信息共享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需求,我省在全国首创了附有二维码追溯的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合格证,全省292家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行了肉品品质电子出证。按照《办法》规定,明年我省将会在家禽牛羊等畜禽全部实行肉品品质检验电子出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完善畜禽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总结近年来屠宰管理工作经验,省畜牧兽医局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设计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监管制度: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支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追溯协作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及早处理屠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建立畜禽屠宰举报制度等。同时,《办法》根据目前全省畜禽屠宰的现状,增设了畜禽屠宰厂(场)风险监测和分级管理制度,并对具体内容作出了规范:对畜禽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对畜禽屠宰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屠宰监督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厂(场)、重点品种和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同时,根据畜禽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分级管理的要求,引导、支持畜禽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我省首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要加强对督查考核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毛鑫鑫 禹亚宁 报道 策划 孙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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