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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立案知识:没有身份信息,不能立案?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

一般情况下,我们很少知道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一旦对方欠钱等情况下,我们要到法院起诉对方还钱,在不知道对方信息还能否立案。此外,到派出所报警做了笔录算不算立案呢?立案了,是否可以撤案?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



一、没有当事人身份信息,不能立案吗?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填写一份调取当事人身份信息申请表后,将这份申请表转交给法院工作人员,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线索,到相对应的部门(去派出所、去银行等)调取身份信息,经过锁定身份信息,由申请人辨认无误后,调取相关身份信息,进行立案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9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报警做了笔录算立案吗?

报警做了笔录不算是正式立案,做笔录和立案,这两个程序要区分开来。报警做笔录,公安机关要仔细询问,将内容写成笔录,经过当事人阅读后,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而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三、立案了,可以撤案吗?

(一)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有下面6中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

1、案件中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当事人犯罪已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当事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死亡;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撤销案件吗?

1、在第一审法院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2、在第二审法院宣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3、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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