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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小课堂:十个知识点让你快速了解

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制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识你知道多少呢?让我们一起通过十个知识点来快速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

二、如果提出辩解,是否就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了?

犯罪嫌疑人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提出异议的,或者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罪名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如实供述”的认定,不属于不认罪,仍可以继续适用该制度。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要适用于哪些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除少部分案件不适用外,绝大部分案件都适用,既适用于轻罪案件,也适用于重罪案件。只要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选择认罪认罚并符合条件,就应当公平地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四、认罪认罚过程中是否需要律师帮助?

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要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何签署具结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六、认罪认罚有什么好处?

程序上从简。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保证案件在较短的时间内起诉、开庭、宣判,缩短诉讼时间。

实体上从宽。对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实体量刑从宽,且该制度可于侦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适用,适用越早,从宽幅度越大,情节轻微甚至可以不予起诉。

七、认罪认罚能不能反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可以反悔。

八、反悔会有什么后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在开庭反悔,那么案件将进入普通程序审理,原从宽量刑建议可能不再适用;但如果反悔以后重新作出认罪认罚供述,仍可以继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九、如何让办案机关知道愿意适用认罪认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承办人在办案时都会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主动向承办民警、检察官、或者看守所的管教民警、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提出申请,他们会将愿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请求记录在案,或者将请求转送办案部门。

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不会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不会。该制度适用的目的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制度的适用有严格的限制,除了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外,还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同意,如果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任何一部分有异议,那么就不能适用该制度。

来源:鄂尔多斯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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