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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电子设备外放,躺卧或踩踏座席!乘轨道交通这些行为将禁止

在地铁车厢内进食、随地吐痰、躺卧坐席、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大声喧哗吵闹……这些行为,将被明文禁止!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15号),共7章43条,其中的乘客行为规范章节列出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该《办法》规定,乘客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同时,禁止乘客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以及其他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前北京、上海、南京、西安等城市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中,都已明文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其中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注明“婴儿、病人不在限制之列”。此次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的管理制度,则是从国家层面明确了这项乘客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

该《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指出,出台新规旨在推动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出行满意度、获得感。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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