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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半夜摘二三十个西瓜,被瓜农当场逮住,警察:不算偷自行调解

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要轻易拿别人一针一线。可生活中,往往有那么些人喜欢贪图小便宜,看到别人果园里有果子成熟了,就跑进去摘,可以算得上是偷了。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近日浙江两个果农种了几十个棚的大西瓜熟了,然而三更半夜的时候遭人进去偷摘。真的是好大胆子,6个人在半夜时分,摘了二三十个西瓜,还开来三轮车搬走,就跟去自己家菜园子摘蔬果一样的熟门熟路。

这6个人的行为真的是让人又气又惊,胆子也太肥了吧,半夜不睡集体出动。看这架势,莫非是提前做过调研,踩过路线的?而且6个人被瓜农当场逮住,叫来了警察,他们却说那是老板不要的。呵呵,台词都准备好了。这种万事俱备的架势,就差将大西瓜顺利运走了。

因为这事涉及民事纠纷,各执一词,警察初步判断不算偷,要求自行调解。其实,笔者有点不理解,既然是老板不要的,为何要三更半夜来摘呢,这个时间点就很可疑。估计瓜农被气得不轻,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丰盛果实,还没来得及卖个好价钱,就已经被人盯上,整车整车运走。生活不易,做瓜农更不易啊。

很多网友都认为,这行为用普通老百姓的话来说就叫偷。古话有云,不问自取是为偷也!大家纷纷心疼瓜农不容易,这些损失谁来负担?在农村,邻里间到他人田地里摘瓜果,事后都会说一声,并且都会礼尚往来,送回一些相当价值的东西。现在这样算什么,瓜农又不认识他们,就打算偷偷运走了事。

到底怎样才算盗窃呢?笔者来给大家科普下。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此事有两个关键点:数额较大、多次。按照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最小的金额是一千元人民币。现场逮住6个人,二三十个大西瓜,似乎也值不了一千元,而且第一次逮住成功,以前被偷的是不是这几个人所为,不好说。按照盗窃罪的条例,数额及多次,均未能充分证明。所以只能当民事纠纷处理。

据瓜农介绍,他们的地里至少丢了上万斤大西瓜,这样核算下来,就超过了一千元的金额,就看能否查到是哪些人所为,是不是同一批人。如果是,就可以立案了。瓜农真的很不容易,有些人钻法律漏洞,故意不达到犯罪的条件,法律也奈何不了。而且这次是碰巧遇见,碰不到的呢,那些损失该怎么办?

瓜农在明,有心摘瓜人在暗,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不知何时才结束。将心比心,大家都不容易,何必又要去欺负一个起早贪黑的瓜农呢?不问自取得来的,即使再好吃,也不及自己能力买来的滋润心田,想想道理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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