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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监督公安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纠正“久拖不立”问题

2019年12月30日,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指出,《规则》完善对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判决裁定、死刑复核等的监督程序。如明确对于公安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情形进行监督的方式,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立”问题;调整完善侦查活动监督针对的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完善审查死刑复核案件的方式等。新增“第十四章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将这一内容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一章中独立出来,设专章加以规定,并增加了派驻与巡回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及对于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回头看”等规定,以更好地发挥巡回检察的持久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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