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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杀手刘明武


1992年,贵州省松桃县乌罗镇胜利村男子刘明武,与当地一村干部家因琐事有了过节,后杀死村干部儿子后畏罪潜逃,这一逃便是十年之久。


正常来说,背了人命自是胆战心惊,不敢惹是生非,但刘明武却在潜逃之中,又残害了二十余人性命。


2002年2月底的一天,有群众报案,称在肥东县通济大桥下发现一具尸体,警方赶赴现场后,发现尸体被严重焚烧。


正在该案调查之中,2002年3月6日清晨,合肥市明光路濉溪路交叉口一门面房失火,待大火被扑灭之后,警方竟在灰烬之中发现一颗人头,这显然是一宗杀人焚尸。


经过调查,这两名死者均为乞丐,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将此两案并案侦查。


但事情到这还没结束。2002年3月17日上午,也就是据上一起焚尸案不过十天,又有群众在解放路上发现一具无名男尸,随即报案。


2002年3月21日凌晨,又一男子尸体在人民路被发现。


据调查,这两名死者依旧是乞丐。很明显,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标正是无依无靠的乞讨人员。


随后,警方又翻查以往的资料,发现在2001年2月至10月间,江苏徐州市、宿迁市及安徽泗县等地竟然已经发生了十多起乞讨、痴呆人员被杀案。


而在六安市,从2001年11月到2002年3月21日,也已经连续发生六起乞讨人员被杀案。


这些案件作案手法极其相似,作案目标皆是乞讨、痴呆人员。警方判断,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的可能性极大,并且目前极有可能还在本地。


而要想得到侦破案件的关键线索,必须从乞讨人员开始摸查、走访,于是,从3月21日的死者被发现之后,警方迅速展开摸排工作。


2002年3月22日下午5点左右,警方在一个梅山中路公交站台发现一名身披大衣,蓬头垢面的乞丐蹲在地上,于是上前盘问,结果发现其手中拿着报纸包着一个长条东西,打开一看竟然是一把带血的尖刀。警方随即将其扣押带回审查。


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该乞讨人员声称自己名叫谭仁红,是湖南籍人。但民警很快就确定了其真实身份,正是在贵州省松桃县杀人潜逃十年之久的刘明武。


很快,刘明武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在当年杀人潜逃之后,刘明武先后流浪到江苏、安徽、上海、河南等地。在逃亡过程中刘明武也沦为乞丐,但却嫌弃“他们非常脏”。


据刘明武交代,在逃亡过程中,自己通过拿石头砸、用刀捅、焚烧等手段残杀乞讨人员,具体杀了多少人自己已经记不清了。


经警方查证,刘明武犯下的23起杀人、伤人案件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案件判决之前,警方对刘明武进行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最后安徽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组鉴定结果为: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责任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02年8月28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杀人狂魔刘明武一案,犯罪嫌疑人犯案23起,杀死22人,未遂1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刘明武杀人潜逃,凭借乞丐的身份苟活十余年,却还能说出“他们非常脏”,殊不知自己更是从内到外“脏”到骨子里,他以为乞丐这个群体死亡、失踪并不会引起注意,却不知道正义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尤其是他这种毫无人性的变态杀人狂。

(世界大案要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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