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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交坠湖事件,拆迁背后的是与非

2020年7月7日12时12分,张某钢驾驶着安顺市2路公交汽车撞毁护栏冲入水库,如愿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带走了20名无辜乘客的生命。



自从张某钢在4年前与妻子离婚后,就一直感叹生活不如意。而已年过半百的张某钢,在他苦熬多年的失意生活的最后,也失去了其生活中最基本的寄托—— 一套40平方米的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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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什么?

自从张某钢,在4年前与妻子离婚后,就一直感叹生活不如意。而已年过半百的张某钢,在他苦熬多年的失意生活的最后,也失去了其生活中最基本的寄托—— 一套40平方米的公房。


根据安顺市公安局的《警方通报》中可以得知,张某钢在做出极端犯罪的当天一早,在亲眼见证了自己承租的公房被拆,最终导致其心理防线崩溃,经蓄意谋划后实施了这举世震惊的极端犯罪案件。



逝者安息,再多的声讨、谴责也不能挽救逝去的生命。而我们也应该反思,这一切悲剧的背后,是什么原因导致张某钢最终感到生活无望呢?


是拆迁,且没有得到合理安置及补偿的拆迁。


在《警方通报》中,张某钢租住的公房在2016年列入棚户区改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协议补偿72542.94元,但未领取。


【我们再来看以下一组数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19年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 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中可以得知:“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2113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4490元。

中国房价行情网统计的安顺房价(住宅)2020年7月近一月平均单价为5,098元/㎡。


【从上述法规中,张某钢的拆迁案件中存在着如下问题】


协议补偿金额明显过低


从《警方通报》的简短叙述中,我们也无法得知张某钢选择的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若是选择产权置换,则最后得到的补偿金额也会扣除置换房屋的价格,最后到手的实际补偿款会比较少。但是产权置换是要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结合张某钢申请公租房但未获得一事来看,其大概率没有选择房屋置换的方式。


而选择纯货币补偿的方式,40平方米的公租房所得到的补偿金72542.94元仅仅和一年的工资收入相当,也仅能购买14平方米的房屋,严重违反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法律规定,这将极大地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


拆迁程序违法


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了《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而张某钢在2020年7月7日上午就亲眼见证了他所承租的公房被拆除,不到短短一个月时间拆迁工作就已经执行完毕,真可谓是雷厉风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根据上述法规可以得知,房屋拆迁无论选择何种补偿方式,都需要在拆迁前为被拆迁人提供住房保障。而张某钢在拆迁前已经承租了公房,其肯定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但从警方通告“7月7日上午8时38分,张某刚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这一表述中可以看出,张某钢的公租房在拆除前并未给予其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并且在其未得到补偿时就已经完成了拆迁,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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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清律师提醒


在签订拆迁协议后,协议内都会约定合理而明确的搬迁期限,但是一个月显然是有些过于短暂。一般来讲,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行政机关应先行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告知书和催告书,之后作出强制搬离决定书限期搬离,如若时限到期后仍未搬离,最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公权力的干涉社会公信力普遍很差,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轻易进行强拆。


而对于张某钢的公租房拆迁而言,我们虽并不能肯定这一定是公权力的行政强拆,但是仅仅对于一个月的搬迁期限来说依旧是操之过急了。而张某钢并未领取补偿款也说明其对于拆迁补偿的数额并不认可,而此时的拆迁行为会激化被拆迁人的仇视情绪,也更容易作出极端行为危害社会安全。

因此,对于在拆迁过程中对于被拆迁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固然很重要,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要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在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及安置后就不会有人再做出极端行径。对于政府而言,强拆这种公信力很差的最终手段,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应当慎用,要积极与被拆迁人沟通并加强心理疏导,争取以沟通的方式解决争议,从而避免激化人民与政府间的矛盾,也更有利于维护政府的社会公信力。


最后愿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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