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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会


12月19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召开了公开审查会,就赵某等人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答复。会议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王晓东副主任主持,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原办案人员共同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答复,并特别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作为听证员共同参与。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受理赵某等人刑事申诉案后,对申诉人(被害人之妻)的申诉理由和原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决定维持原判决。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答复。答复会上,申诉人对原案判决结果和案件细节提出疑问,原办案人员一一进行了解答,听证员也站在中立角度,对案件事实和办理情况进行了公正的评价。

在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申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办案人专程前往申诉人居住地,了解申诉人的家庭情况,发现该案被害人系退伍军人,被害人因刑事案件死亡后,家中还有年迈患病的母亲和幼子,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和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办案人决定对申诉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苏继敏副检察长当场向申诉人发放了十二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表示感谢,并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

参与公开审查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公开审查会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保障申诉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让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不仅在办案中秉公执法,还通过国家司法救助为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既彰显了司法机关为民执法情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陕西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共救助贫困对象193件224人,救助金额195万元。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要求,切实做好执法办案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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