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处罚1000元! 没收非法所得!别再兜售泰山山泉水了!

处罚1000元! 没收非法所得!别再兜售泰山山泉水了!


对于在打击整治过程中拒不配合、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泰山秀美,美在石,秀在水。泰山水甘甜清冽,滋养着生生不息的泰山人。水是不可再生资源,每个市民都应该爱护泰山水,合理合法的取水、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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