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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球事故母子丧命,很多网友竟批评受害者,这到底是什么心理?

烟台一对母子因乘坐“氦气球”发生事故而遇难

正当人们沉浸在普天同庆、激情旅游的国庆欢快气氛中时,一个悲剧发生了:

10月1日,山东省烟台市马家沟景区,一氦气球因固定钢缆脱落,飞向空中,在上升过程中破裂,致使气球上一对母子坠落遇难。

遇难的女子31岁,跟她一起遇难的,是一个刚刚才满3岁的儿子。

这对他们所归属的那个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惨痛的悲剧,一时之间,竟同时失去两位至亲;而对孩子的父亲来说,更是晴天霹雳,令人不敢相信,转瞬之间,夫妻二人、父子二人已阴阳两隔。

谁曾想到,离家时的分别竟成“永别”!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同时,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控制了5名涉事人员。据初步调查,该氦气球游乐体验项目属于“非法运营”。第二天,马家沟景区即全部暂停营业。

随后,该事件便在网络上爆发了讨论。

令人意外的是,很多网友在分析原因的时候未将注意力放在主办方及项目负责人的“非法运营”上,全然将主要责任归咎于受害母子,认为他们严重缺乏“安全意识”;这么危险的项目,竟然带着一个只有3岁的孩子去玩乐,是妈妈的“无知”害了两条人命。

这样的语言令人感到“遗憾”,批评者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对受害者进行批评呢?

像这样的批评行为我们还不是第一次见到,每一次事故发生后都会出现同样奇怪的批评声音:

前不久,广西河池市都安县一中学学生在下课期间与一高个同学发生口角,结果被高个同学直接从四楼扔下。

然而,随后这网络上引起的热烈讨论却令人大跌眼镜:

竟然有不少人将批判的矛盾指向那个被扔下去的受害者,有人说猜测他是“校霸”多次欺负他人,也有人说“如果不是瘦个子学生去挑衅高个子同学的话,也不会被扔下去”,总之,有“果”必有“因”,如果没有一定的原因,高个子同学怎么会将他扔下去呢?

好一个“有果必有因”!实际上,这背后的因果分析理论,我们称之为“归因理论”

为了分析行动背后的原因,海德提出来“归因理论”

什么叫做“归因理论”?

“归因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海德”于1958年提出。当一个人出现某种行为之后,人们会根据这种行为的特征进行分析,去寻找、推论出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这个过程被称之为“归因”。海德把潜在的因果关系分为两种:内因和外因。其中,内因主要由“个人”产生,而外因则是由“环境”产生。

在“海德”的“归因理论”基础上,美国心理学家“凯利”进一步发展并提出了“共变归因理论”。凯利将分析出来的原因分为3类:实施行动的个人(行动者)、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刺激),行为发生的情境(背景)。

“归因理论”的好处在于,能够尽可能全面地分析出行为所产生的原因。

比如在这次烟台氦气球夺命事故中,通过“归因理论”我们会分析得到:

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内因方面,在于游玩者没有安全意识,好奇心大于安全意识,同时缺乏紧急事故处理能力等;外因方面,在于运营者尚未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非法运营,监管不力等。

这样一来,我们在分析原因时就不会只侧重于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也许,被忽略的“另一方面”恰恰是最根本的原因。

然而,“归因理论”的不足也非常明显:它常常受到一种叫做“行动者—观察者偏见”的影响,最终使归因的结果并不客观。

“归因理论”能够尽可能全面地分析出行为所产生的原因

“行动者—观察者偏见”也就是“基本归因错误”(FAE)

研究发现,人们在解释行为分析原因时往往会受到一些偏见的影响,这些偏见就包括“FAE”。“FAE”是指人们在对行为实施者的性格或意向进行判断时,倾向于低估环境的作用。

比如,一个成年人打碎了一只玻璃杯,这个时候我们会倾向认为“这是由于那个人笨手笨脚、不小心”而造成;但是,换一个角色,那个打碎玻璃杯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那么,我们会倾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环境”所造成的,会说“地面太滑了”或者“杯子太滑了”。

当我们作为观察者时,往往就会低估“环境”的重要性,把行为归因于“性情倾向”;当我们成为行动者(当事者)时,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把行为结果归因于“环境倾向”。

“行动者—观察者偏见”往往站在“利己”的角度思考问题

那些在悲剧发生后将批评矛头指向“受害者”的人,大都是陷入了这种“行动者—观察者偏见”

中国一直以来有一种“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的文化观念,这种中国式的“归因思维”也在潜在地影响着人们对现象或行为的评判。

这种文化观念强调,如果我们是“好人”,那么厄运就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反过来,当厄运发生在受害者身上时,人们便潜意识中会怀疑到受害者是不是“坏人”?人们在“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学生被扔下四楼”事件中,即非常典型地展现出了这种“受害者归因思维”。

在这种思维下,我们相信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受害者,而那些受害者们则“当受其害”,虽然我们可能会对其产生一定程度的同情,但在最终归咎原因时,我们就会仍然倾向于受害者承担主要责任,事故的发生正是因为他们自身的某种原因。

当我们认清了这一点,事情就变得非常明了了:

1.我们之所以对受害者进行批评指责,是因为我们都是“观察者”,作为观察者往往在分析原因时倾向于“内因”,烟台母子二人遇难,主要原因是“妈妈没有安全意识”,如果我们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像这么危险的氦气球游乐体验项目,虽然刺激好玩我们也不会去乘坐,毕竟生命大于一切;

2.如果我们转身成为“行动者”,成为受害者,那么我们就不会有以上看法了。我们会倾向于认为,这完全是“环境”所致,由于项目缺乏安全措施,安全保障做得不好,非法运营,再加上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

由此可见,网友(观察者)和受害者及其家属(行动者)在“氦气球夺命事件”中的认识往往注定存在着这样一种区别:

受害者及其家属往往把自己的行为归因于外在的或环境的因素,而网友们则把他人的行为常常归因于内在原因。

“受害者归因思维”认为受害者自身的行为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行动者—观察者偏见”在生活当中应当如何进行纠正或避免?

(一)“行动者—观察者偏见”产生的负面影响:

1.罔顾事实,使人无法做出理性判断。

陷入“行动者—观察者偏见”的人,往往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对事情。无论是“行动者”也好,还是“观察者”也好,他们都天然地带有“利己”心理。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都会力争去肯定;只要是对自己不利的,都会想尽办法去否定。不愿意承认既定事实,主观情绪非常浓厚,使人陷入非理性的境地。

2.推脱责任,使人丧失反思的能力。

行动者—观察者偏见”最先是驱使人们推脱一切关于自身方面的责任,将责任统统归因于对方;然后会慢慢地吞噬一个人应该有的“反思能力”,使其在犯错之后无法得到应有的教训和反思而一再犯错。例如有些学校发生学生的矛盾纠纷及打架事件后,处理时学校往往倾向于拒绝承担学校因管理等问题造成的错误责任,然而却在学生做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的时候却习惯性地将功劳归因于学校的教育。“

(二) “行动者—观察者偏见”的纠正或避免:

1.全面归因,认清事情的本质。

我们在分析推论行为原因时要学会“全面归因”,最好从“实施行动的个人(行动者)、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刺激),行为发生的情境(背景)”三个方面进行全面归因,梳理其中可能会产生的所有原因,才能够最终帮助我们认清事情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比如在一次考试中,你发现自己的考得很差,而你的同桌却考得很好,那么你就应该多方面分析其中的原因。自己身上的原因是什么?同桌身上的原因是什么?你们两人是否面临不同的环境影响?考试的内容是否有难度?复习时你们两人是否产生了不同的倾向?当你把所有原因都找出来了,那么你就能够找到你和同学之间的差距,从而让你能够在后期的学习中调整学习策略,以提升学习成绩。

2.换位思考,关爱、体谅和包容他人。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学会换位思考,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去盲目地批评别人了。当别人遇到困难或不幸,我们究竟应该怎样面对?只要我们稍微做一下换位思考,我们就能深切地理解到对方所遭遇的不幸。如果我们把自己假设为受害者,那么我们就能够很轻易地理解并接受对方在遭到不幸之后所产生的种种行为。

比如我们的一个同事,被骗子骗走了2000块钱,他竟然伤心得茶饭不思,最后竟生病进了医院。面对这种情况,有人就会说“既然都已经被骗了,也找不回来了,伤心有什么用?”“太夸张了吧?2000块钱竟然也要伤心这么久?还进了医院,真是不可思议!”这种说法肯定是错误的。2000块钱对你来说可能并不算好大个事儿,但是对于那个同事来说,可能就是全家人的生活费,或者是一个月的奶粉钱。换位思考一下,你就会客观地看待这些行为和现象,这对你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

3.保持忧患意识,避免幸灾乐祸的心理。

人们之所以会陷入“行动者—观察者偏见”,其原因就在于人们通常会认为“这次悲剧和自己毫无关系”。因为和自己毫无关系,所以在内心中才会倾向于职责别人。然而,我们应该思考一下“如果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将会怎么样?”面对悲剧的发生,我们不应该出现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反而应该产生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用他人的教训来指导自己的生活。

比如这次“氦气球夺命事件”,我们一方面不能产生幸灾乐祸的心理,认为这是受害者母子二人自作自受,另一方面我们还要保持有一种强烈的忧患意识,不断强调自己的安全保障。悲剧发生以后,你能保证自己不再去乘坐这个“氦气球游乐体验项目”了,但是你能保证今后不会再玩任何其他游乐项目吗?当我们有了悲剧出现后所产生的忧患意识,我们就不会轻易地陷入“行动者—观察者偏见”,就不会把注意力放到批评别人的错误方面,转而会用别人的悲剧来警示自己、教育自己。

“忧患意识”能够避免我们产生“幸灾乐祸”的心理

结束语:

“归因理论”能够很好地分析和解释我们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行为,如果用得好,那么它将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能够帮助我们最终找到问题的根本症结,以便能够“对症下药”。但是,如果用得不好,就会让人陷入“行动者—观察者偏见”,人们一旦产生某种“偏见”,那么就很难客观正确地认识事物或现象的本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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