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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布指导意见:将依法查处电商平台签订单边排他性合同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指出,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该项措施将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落实。

对此,有专业人士分析表示:随着该《意见》出台,此前备受争议的电商“二选一”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网络零售同比增长达21.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攀升至19.6%。随着新模式、新业态的涌现,电商对于经济的拉动效应进一步凸显。但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在电商行业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商家、消费者都蒙受了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华社5月31日报道,今年618前夕,为实施更为彻底的“二选一”,有平台打造了“竞争雷达”,对全网近似商品进行全盘“扫描”,覆盖商家数以十万计。对此,有电商专业人士分析认为:配合发表官方声明、阶段性下架热门商品等行为,是品牌方面临“二选一”重压下的自保方式之一。品牌商都希望多渠道发展,不希望只在单一平台销售,因此往往只发声明不关店。而实施平台则会将品牌商的声明进行广泛传播,从舆情端有效打击竞争对手。

事实上,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商业竞争的最初级手段,本质上是通过逼迫品牌只能选择单一渠道,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此类垄断行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更多利润,这些成本最终由消费者买单。

互联网被认为建立了开放、平等的新商业环境,这种行为象征着封闭和倒退,长期以往,企业也将失去创新的动力,只能通过“不断向品牌商收取更高费用”来实现自身增长。在国务院办公厅此次印发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与实施,将为电商行业发展创造更加健康的环境。

成都日报锦观 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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