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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如果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最严重会受到什么处罚?

今天是2020年12月24日,这也是西方的平安夜,阿里巴巴集团在今天一点也不平安。据报道,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阿里巴巴实施的“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本文分析一下,阿里最终会面对怎么样的处罚?


阿里巴巴的“二选一”涉嫌垄断被调查

阿里的二选一是怎么回事呢?阿里旗下的淘宝、天猫是著名的网购平台,你可以在上面买到任何东西,这个行业内,除了阿里外,还有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

阿里在与其他电商平台竞争的过程中,出现了二选一事件,如果你想进驻天猫、淘宝,那就不可以在京东或者其他平台上面同时开店。

本来该事件只在行业内流传,但由于阿里巴巴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的微博回应受到大家的关注。王帅认为,二选一是企业常用的竞争手段,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近日,国家监管机构对阿里巴巴的二选一等行为立案调查。


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第3条规定,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3种: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队、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我们主要讲一下第1种和第2种。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什么是横向垄断协议?举个例子,方便面协会开会达成协议,将方便面从5元一包涨到5.5元一包,全行业统一上调,这种就是横向垄断。什么是纵向垄断协议?举个例子,某知名白酒厂商,要求要求各个经销商,规定旗下某知名白酒的零售价不得低于2000元一瓶,并对违反的经营处以罚款,该行为构成纵向垄断。


阿里巴巴的二选一属于哪种垄断行为?

就目前来看,阿里巴巴并不存在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笔者认为,阿里更符合“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阿里的二选一操作,涉嫌属于第17条第4项规定的情形:商家如果想进驻天猫、淘宝,就不允许在其他平台开店。

阿里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呢?《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经营达到三分之二、三个达到四分之三的,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据某平台统计,在2019网络零售的B2C市场,天猫占50.1%、京东26.51%、拼多12.%。也就是说,阿里的天猫,符合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


最终会如何处罚?

《反垄断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注意一下,是销售额而不是利润,对于天猫来说,百分之一非常恐怖。在2012年的时候,茅台由于限价令,被罚了2012年1%的销售额,大约是2.47亿元。


写在最后

很多企业为了限制竞争对手,都会使用一些手段,本来阿里巴巴使用二选一这样的方式也没什么,但是,问题在于,他们处理太高调了,阿里高管公然将自己涉嫌违法的行为说成是市场行为,这肯定会引起问题,赚钱还是要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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