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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反垄断法,先拿阿里巴巴开刀

2020年12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集团、阅文集团、深圳市丰巢网络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刘全认为,互联网行业一路高歌猛进,已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低于成本价销售打击竞争者、搭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不公平竞争较为普遍。互联网行业被寡头垄断多年,赢家通吃的趋势明显,依法治理互联网行业迫在眉睫。

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平台不得滥用优势地位,界定了平台经济的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不合理搭售等违法行为。刘全认为,从1994年我国接入第一根网络专线开始,互联网行业已迅猛发展25年。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法即将出台,预示着互联网反垄断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企业必须要遵守反垄断法规定。从互联网监管趋势看,互联网行业将面临严格的反垄断审查,这也是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社会效率的基本保障。

2020年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税务总局三个部门召集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27家互联网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要求其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刘全认为,过去二十多年来,我国发展最快的产业除了房地产行业,就是互联网业。当前互联网巨头已不注重创新,只关注垄断地位和流量优势。互联网巨头主要操作手法是利用流量优势和垄断地位,在线上掌控着生产加工企业的命运。


刘全认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法即将出台,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全面加强。互联网行业的春天已过去了,未来有可能是互联网行业的冬天。这意味着,互联网巨头的时代已终结,科技创新的时代已经开启。互联网巨头长期的垄断地位,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了严重的障碍。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法控制私人企业过度涉足金融领域非常必要。反垄断法,先拿阿里巴巴开刀。不许“蚂蚁集团”上市非常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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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全

创作: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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