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戏 > 《守望先锋》也属“类电作品”?

《守望先锋》也属“类电作品”?

暴雪、网易诉4399的这场官司为何打了两年?维权的路上为何如此漫长?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原告以著作权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而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把“游戏”单独列为具体的作品形式。因此,耗费了两年时间,法院最终把FPS游戏划分为类电作品,判决被告4399赔偿接近400万元。

什么是类电作品?为什么FPS游戏符合类电作品的构成要件?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十一)第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从定义就可以发现,只要是连续“画面”组成,即有创作者影像有选择、构图等最低限度的原创,就可构成类电作品。

并且,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五条规定:将电影、录像作品和类电作品统一更名为“视听作品”,通过这种方式来集合权利,促进作品的传播,这既是未来可期的修法趋势,也是当下司法保护中存在争议作品的保护趋势。

而射击类游戏整体画面是否可以视为类电作品,应衡量此画面是否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具有独创性的画面组成。《守望先锋》是主创人员付出大量劳动、团队合作的智慧结晶,符合独创性要求,游戏时无论是英雄的移动还是使用武器释放技能的过程,呈现出来的都是连续的动态画面,因而可认定为类电作品。

与其他类型的网络游戏不同,在以快节奏为特点的第一人称视角即时射击游戏中,玩家追求的是完美的配合,精准的打击,高效的取胜。一旦进入游戏,英雄人物的美术形象、建筑物的外观造型、色彩的运用等等有美学效果的外部呈现均被淡化和抽离,而地图的行进路线、进出口位置的设计、射击点和隐藏点的位置选择、所选人物的技能在当局战斗中的优势和缺陷、自己和队友的人物选择搭配、对方人物的选择搭配以及血包的摆放等游戏设计要素则被凸显,恰恰是这些要素构成了对游戏规则的具体表达,具备独创性。

《英雄枪战》又是如何侵权的?

被告辩称:

1.第一人称射击类游戏的整体画面不属于类电作品。其画面并非预先设定,而是多位玩家按照游戏规则、通过各自操作所形成,系比赛情况的客观表现,兼具过程的随机性、不可复制性以及结果的不确定性。

2.同时,在《守望先锋》发布之前,已经有与其玩法、规则、英雄、技能等核心玩法一致的游戏上线,原告也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该游戏系借鉴其他游戏而来,故《守望先锋》并非原告独创。被告的两款游戏虽然在玩法和规则上借鉴了《守望先锋》,但也进行了大量的研发创新,是技术的进步,应予鼓励。

但经法院对比,《英雄抢战》的游戏玩法与《守望先锋》构成实质性相似。《英雄枪战》大量抄袭、使用《守望先锋》游戏元素,包括玩法和模式、胜负条件、人物设计与特色、游戏界面、战斗地图等,侵犯了《守望先锋》游戏整体画面享有的著作权。

(图源网络)

这次暴雪对4399的重拳出击,不仅给了维权路上的游戏公司们一剂强心剂,也给只会抄袭复制的游戏公司一个警钟。

目前,网络游戏产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在流量经济的大背景下,已成为我国互联网企业的重要盈利点。游戏被纳入类电作品,从侧面反映了企业版权意识不断增强,也充分展示法院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决心与力度。足见,企业要想不断做强做大,需要首先树立的就是知识产权格局。

往期精彩回顾

《超星跟中国知网开战了》
《京东双十一商标能否注册成功?》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太憋屈,李逵打不过李鬼?》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yx/289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