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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纠纷:一场15年前的“馒头血案”

Hello,大家好,我是考叔。

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述15年前引起全网大讨论的“馒头血案”,了解胡戈与陈凯歌的时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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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5日,拍了3年、投资3.5亿的《无极》正式登陆中国院线。作为陈凯歌的转型之作,媒体、观众等各方颇为期待,胡戈也不例外。

在花费80元购票观看电影后,胡戈大失所望。不只是胡戈,很多人看完后直呼烂片,豆瓣评分只有5.4,是陈凯歌电影作品中评分最低的一部。

与普通观众不同的是,胡戈除了失望,还产生了厌恶,原因是电影中馒头的运用

他认为,馒头的出现,致使故事虚假、逻辑紊乱。于是,他决定拿这个馒头做文章。

2005年12月18日,胡戈决定改编《无极》,制作了恶搞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短片以《无极》影片为基础,用央视《中国法治报道》形式讲述,穿插无厘头搞笑广告,重新演绎了《无极》。

由于《馒头》短片极具创意,加上《无极》彼时口碑差,2006年初短片迅速在网络上蹿红,开始了病毒式传播。

胡戈一炮打响,但等来的不是鲜花掌声,而是陈凯歌的怒斥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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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胡戈的恶搞,陈凯歌没理由不愤怒,因为这部影片注入了太多心血:耗时长达3年,拍摄成本高达3.5亿

《馒头》的走红,不仅让影片原本不高的口碑再次走低,也打击了路人的观影热情。

这无疑会令他多年的心血白费,事实的确如此,《无极》内地票房最终定格在1.8亿元。虽然仍是当年年度票房冠军,但与付出的成本相比,依旧血亏。

所以,2006年2月12日,陈凯歌在柏林接受采访时,愤怒地表示已向法院起诉,并说了句“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在娱乐至死的时代,陈凯歌的回应没有得到广大网友理解,反而被讥讽为“小鸡肚肠”、“拍《无极》是江郎才尽,告胡戈是狗急跳墙”。

陈凯歌是有名气、有势力的大导演,而胡戈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网民眼中,这就是相当于高高在上的权贵欺侮平头老百姓,世道怎可如此!

2月13日,网络上发起万人签名,支持胡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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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众多网友支持,但作为普通人,在突如其来的官司及怒骂下,他不可能不害怕,于是他选择了道歉。

胡戈说,他随便使用了陈凯歌的作品,现在向他诚恳道歉;如果因为我的行为对影片《无极》构成任何不良影响,我愿意表示诚挚的歉意。

但是,胡戈并没有承认侵权,因为这是双方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关键。换句话说,胡戈情愿打官司,也不承认侵权。

那么,胡戈侵权了吗?

法律层面来看,胡戈的改编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属于著作权的内容范畴

但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作品一般不带商业性质,所以很难鉴定为侵权行为。央视《中国法治报道》的领导及编导便表示, “不认为对社会与法频道构成了侵犯和伤害”。

最终是否侵权,至今难以鉴定,学术界同样争论不休

所以,到最后,“馒头血案”风波不了了之,陈凯歌并未没有真正起诉胡戈。

胡戈成名后转型为视频导演,相继推出了多个作品,但影响力远不及《馒头》;陈凯歌继《无极》后,又拍摄了《道士下山》、《妖猫传》等电影,争议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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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叔认为,无论是《无极》,还是《馒头》,本质上都是娱乐的形式。只不过,前者是正规军,后者是野路子。

当正规军斗不过野路子时,正规军们是不是应该静下来思考: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娱乐?

参考资料:

1、胡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2、东方早报《早报专访胡戈:“馒头”让我改变了许多》

3、南方都市报《胡戈正式向陈凯歌道歉 情愿打官司不承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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