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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演员明道哥哥到刘备的孙子:夫妻一场,请尊重对方的“选择权”

近日,一则新闻震惊了网友:演员明道的哥哥因不堪赌债重负而自杀。更令人心痛的是,明道的哥哥在自寻短见之前,先亲手勒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时值新年刚过,三个鲜活生命的逝去给时光蒙上了沉痛的阴影。暂且不议论这起自杀事件的起因,也不议论孰是孰非,仅仅是“勒死妻儿”这个细节,就足以让人心中悲凉。

夫妻一场,父子一场,原本都是世上最最亲密的关系,最可信赖的人。然而,偏偏就是那个本该带给他们岁月静好、平安喜乐的人,亲手断送了母子二人的生命。

很多网友评论:为什么要带上妻子和孩子?为什么剥夺别人的生命?放老婆孩子一条生路不好吗?

是啊,妻儿何辜,要被迫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01 忠义北地王,唯独辜负了妻儿

不禁又想到了另一个故事。

三国末期,刘备之子、蜀汉后主刘禅面临魏国大军压境的窘境,不敢抵抗,决定开城门投降。

刘禅的第五个儿子北地王刘谌苦劝父亲不要投降,应该死守城门、以身许国。刘禅断然拒绝。刘谌悲愤交加,决定自尽殉国。

于是,刘谌回家先杀了妻子和几个孩子,然后到祖父刘备的昭烈庙中大哭一场,伏剑自杀。

这个故事常常被视为宁死不屈、舍身殉国的典范。


诚然,刘谌“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气节,“忠心不二、不辱先祖”的操守,确实值得歌颂。

然而却有一点:他是否一定要让妻子与孩子共同殉难呢?或者,他是否可以让妻子与孩子自己选择生死去留、而不是强行夺去他们的生命?

也许在北地王看来,妻子与孩子都属于他的附属品,理所应当随着他同去同留。但是在现代人的眼中,他对妻儿未免无情。

将自己的选择当作妻儿的选择,用自己的情操绑定妻儿的情操,以此作为他们“必死”的理由——对于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实在太过霸道,太过狠心。

也许有人说:如此说来,难道那些生死相随的爱情,就不值得歌颂了吗?

并非如此。

我们并没有鼓吹“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也不认为北地王殉国、他的妻儿则必须忍辱偷生。我们想强调的是:给予对方“选择”的权利。

唯有“情出自愿”,方能“落子无悔”。

02 再亲密的爱人,也要有“边界感”与“选择权”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虽然不需要面对上述这种事关生死的场景,但也往往困惑于如何处理婚姻中的“边界感”。

“边界感”是近年来常常被提到的概念,可以简单理解为如何看待和划分“自己的事”与“别人的事”。不用自己的事强求他人,不将自己的观念强加他人,是一个具有边界感的人的基本准则。

而拥有“亲密关系”的夫妻,又该如何把握“边界感”的分寸呢?毕竟,边界感太强,可能会显得生疏;而丧失边界感,又会有“丧失自我”、“喘不过气”的苦恼。

其实答案并不复杂:只需要保留彼此的“选择权”即可。

就像一位知乎网友所说:我给你权利,让你进入我的世界。而你每一次进来,都应该带有我的允许。

你可以选择是否参与我此时此刻的所作所为,我也可以选择是否接受你此时此刻的所思所想。

有自愿,无压力。

03 “选择”不是麻烦,而是为了减少麻烦

也许又会有人说:夫妻之间,这样做累不累啊?

可能在彼此对话的时候会花费一点时间,但是却可能省去很多麻烦。

很多夫妻争吵,起因不过是“你拿家里的钱给你妈,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或者“我开车送同事回家,凭啥还需要给你打报告”,如此种种,鸡毛蒜皮而已。

而爱人之所以吵闹,很多时候也并非在乎钱、在乎送同事,而是气愤于“你事先没告诉我”。因为在爱人心里,这些事情Ta有权知情,有权参与选择。

至于稍微重大一点的,比如换一份其他城市的工作,那么爱人就必须拥有选择“异地生活”或者“为爱相随”的权利;比如重大的人情财务支出,那么爱人也应拥有选择“是否同意”与“支出多少”的权利。

总之,夫妻的“亲密关系”不应脱离“彼此尊重”的基础;而“彼此尊重”的重要表现就是给对方“自主选择”的权利。

爱是包容与尊重,不是禁锢与枷锁。

爱是两颗心的真诚交融,不是情感的依附与绑架。

夫妻一场,花一点心思维护“亲密关系”与“边界感”的弹性平衡,永远不要夺走对方的“选择”的权利。

这样的婚姻,才能更长久,也更让人舒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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