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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袭警!公安厅正式宣布!

近年来,全国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时有发生,浙江省相关数据亦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8年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威案件3300余件,被侵权民警4100余人,8名民警因公牺牲,5名辅警因公殉职,140名民警、辅警因公负伤,执法形势不容乐观。

为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2012年,浙江省厅出台《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规则》等3个指导性文件。2015年又会同省高院、省检察院制定发布《关于依法处理妨碍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今年2月1日,公安部颁布施行《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为做好衔接配套,浙江省公安厅在大量调研座谈、反复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6日制定实施浙江版的规范性文件,即《浙江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8月21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办法》充分贯彻公安部《工作规定》精神,旨在进一步健全浙江省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严惩袭警、辱警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努力打造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防火墙”。

《办法》共5章36条,紧密结合当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际,突出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四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维权委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压实相关警种维权工作主体责任。

二是健全相关机制。建立联动处置、协调会商、法律保障、慰问正名、“绿色通道”、风险评估等六项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工作闭环。

三是依法严惩袭警辱警行为。细化、明确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违法犯罪行为的定性及处理。

四是适度扩大保护范围。从实际出发,较公安部《工作规定》补充明确民警的其他亲属为保护对象,将参与执法执勤的职工和支援我省工作的外省民警、学员警等一并纳入我省维权工作对象范围

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刘永明说:维护民警执法权威需要全警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浙江公安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不断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同时,对于袭警辱警、妨碍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浙江公安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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