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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方集中起诉“府城帮”等四起重大涉黑和“保护伞”案件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8月1日消息,广西检察机关近日集中起诉“府城帮”等四起重大涉黑和“保护伞”案件。

消息称,广西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关于加快涉黑恶案件审查起诉进度的整改要求,对4起63人重大涉黑和“保护伞”案件依法集中提起公诉。

邓建福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由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系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涉黑案件。经审查查明:2009年以来,邓建福、覃品贵等人通过笼络同乡等方式,逐渐形成以武鸣府城镇籍贯的人员为主体的“府城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该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替人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利用黑恶势力胁迫群众、排挤竞争对手不断壮大组织实力,还依托代理啤酒销售、承接土方工程、承包林地等经营活动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并收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该犯罪组织及该组织成员,在武鸣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抢劫7起、故意伤害6起、敲诈勒索3起、寻衅滋事8起、非法拘禁12起、开设赌场3起、赌博2起、非法持有枪支2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窝藏1起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并意图向政治领域渗透,使众多群众闻听“府城帮”名号不敢报案,对武鸣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肖军卫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玉林市兴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系广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一起司法审判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案件。经审查查明:2013年至2016年,肖军卫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期间,明知张树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释放后又再次从事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大量承办张树辉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民事诉讼案件,并对涉案标的达人民币3120.6016万元的11件民事诉讼案件,作出对该组织有利的判决、裁定,使张树辉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非法放贷、虚假诉讼的方式发展壮大,为该组织牟取非法利益,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期间,共收受张树辉等人给予财物56320元。

黄文龙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由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黄文龙先后纠集了甘富华、曾祥宇、廖朝章等人,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该犯罪组织通过组织卖淫获取经济利益人民币38万多元,并收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为维护和扩大组织势力、影响和经济基础,该犯罪组织及其成员在桂平市城区及周边,有组织地实施了10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人受伤(其中4人轻伤,2人轻微伤)、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20696元的严重后果,在桂平市城区及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扰乱当地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心理,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刘德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作和、李平以宗亲、同乡为纽带和基础,先后网罗了博白、陆川籍的被告人李何胜、李志强等数十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苏卢村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制猥亵等违法犯罪活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对苏卢村一带的组织卖淫、赌博游戏机摆放、足浴按摩、房屋出租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7年10月份始,被告人刘德进加入李作和、李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卖淫活动和开设赌场活动通风报信,并协助管理赌场,负责统一记账、收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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