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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集团破产重整

上虞上市公司金盾股份董事长“坠楼”身亡一年半后,周建灿控制的金盾集团等8家公司,迎来了破产重整的日子。

6月28日,上虞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浙 0604 破 2、3、 4、5、6、10、15、16 号),批准

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绍兴上虞金盾压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格洛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

金盾集团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是周建灿、周纯父子全资控制的公司。

金盾股份发布的相关公告显示,金盾控股集团及集团相关企业涉及的包括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在内的债务总计约98.99亿元,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债务额约39.59亿元,以股份质押形式融资债务额约14.25亿元。上市公司金盾股份被牵涉到的债务金额约29.11亿元,涉及49位债权人。

7月5日,金盾股份公告:周建灿、周纯父子合计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已质押给第三方机构,已被公安机关和多家法院采取刑事冻结、轮候冻结等措施,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金盾股份同日还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许昌中院下发的“(2018)豫 10 民终 3321、3322、3323、3371 号”民事判决,许昌中院判决驳回公司就四宗案件提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公司认为,在公安机关已有明确的印章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许昌中院二审判 决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存在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公司将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金盾股份董秘:公司在河南遭受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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