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表决,任命贺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江必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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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领导简历更新显示,贺荣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最高法前任常务副院长为十九届中央委员沈德咏。2018年3月,他担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同年6月,沈德咏卸任最高法常务副院长。
决策杂志(ID:juecezazhi)注意到,贺荣是一位女性干部,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她出生于1962年10月,山东临邑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至2007年5月,贺荣在北京市高院工作了23年,于2001年7月升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长。
2005年10月,贺荣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2007年5月履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2010年2月重回北京市高院担任副院长。
2011年12月,贺荣到最高法任职,担任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3年10月任最高法副院长。
在最高法工作5年后,2017年3月,贺荣空降陕西,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年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直至此次回京履新。
据公开报道,贺荣赴陕西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陕西连续查办了省委原常委、西安市委原书记魏民洲,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西咸新区原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益民,西安旅游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有,西安市政协原常委、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安建利等严重违纪案件,被当地媒体誉为“女包公”。
贺荣简历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0.09--1984.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8--1994.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8.0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其间:1995.09-1998.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8.06--2001.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7--2007.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2.09--2004.07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03--2006.06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10--2006.10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6.09--2007.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05--2010.0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
2010.02--2011.1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12--2013.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09--2013.10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10--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03--2018.01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2018.03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3--2020.04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2018.05)
2020.04--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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