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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劳动仲裁,他们凭啥不管?

hello,大家好,小编今天想要为大家梳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公司对不起我,,,我我我我要告他!!!

咋告呢?劳动争议案件是需要仲裁前置的,就是我们要先去找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结果后,再依据不同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仲裁时效。

我们经常会见到劳动仲裁委/法院的裁决/判决/裁定中这样表述:申请人/原告的申请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驳回!!!



那么,什么是仲裁时效咧??

仲裁时效就是你要在这个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否则对方会有抗辩权的期间,,,简单来说,就是过了这个期间,仲裁委/法院会告诉你这事儿我们不管了,谁让你来晚了呢???

仲裁时效期间是一年,但是这个一年咋算呢?

分情况算喽

大原则:从跟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好笼统呀,这是个啥

如果你起诉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那么这个起算点就应该是你入职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点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最多在你在公司13个月的时候,这个时间就要过了啦~~好多小伙伴都是在公司做了四五年跟公司离职的时候索要这部分赔偿金,但一年早就已经过了,这个请求是很难得到支持的-_-||



如果你起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个起算点就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劳动合同解除开始算就好了,这个争议不是很大啦

如果你起诉公司未给你年假、产假、哺乳假,那么这个也需要注意一年的时间哦,不是你跟公司闹掰的时候才起算的,而是事情发生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哦

如果你起诉社保问题,呃,这个问题好多仲裁委/法院都会推到社保机构自行解决的范畴,哎

一定有小伙伴问,那拖欠工资怎么办?拖欠的状态一直存在?我难不成老板欠我点钱,我就马上起诉?

当然不是,,,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是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哦,但如果已经终止劳动关系了,就要从终止关系之日起算了,千万不要错过了哦

肯定有好奇的小伙伴想知道,如果发生疫情、地震之类的事情,没办法主张权利,肿么办???

这个咧~~叫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这个时候时效是中止的哦,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是继续计算的,就是说这段时间是刨除的哦~~



好了,大概就是这样,如果想咨询具体仲裁/起诉问题,欢迎随时私信我,我是你身边的小律师,为你解决生活中的法律小问题,喜欢就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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