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管理人员调到操作工岗位,违反公序良俗,属于侮辱性调岗。待遇按计件计算,管理人员干操作工本来对技术就不熟练,待遇还要按计件计算,更是变相降低劳动者工资,逼迫劳动者自己离职,还不想支付劳动者赔偿金。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维权呢?
一、调岗的合理做法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变更的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但是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岗,调岗不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的,必须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2.调岗不构成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在同一生产线内或相同生产线之间的类似岗位,不同的部门之间的通用岗位间进行调换的。
(2)用人单位基于业务需要,临时性、短期性地指派劳动者至本单位其他部门支援工工作的
显然公司未与劳动者协商,操作工比较难招,而利用调岗的方式来补足。此时员工可以不同意调岗,并且不要去调整后的岗位上班,因为如果员工去调整后的岗位实际工作一个月以后,默认为员工已同意此调岗。
二、企业调岗应该注意的事项
1.合理的调岗必须是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将变更的内容采取书面形式,双方签字
2.调岗后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与调岗前基本保持不变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就变更岗位采取书面形式,但劳动者到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则默认劳动者已同意变更工作岗位
4.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不违反公序良俗
三、员工面对企业调岗应怎么做?
1.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调岗通知书,并将自己的意见书面返回
2.根据调岗后的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情况来决定自己是否愿意调岗
3.虽然劳动者未同意调岗,但去调整后的岗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默认劳动者同意此调整
4.强行调岗时不得签署任何调岗文件,牢记劳动者有权拒绝调岗,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5.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岗的,比如调岗存在侮辱性调岗,调岗后降薪的,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调岗,要求按原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四、双方协商不成,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补偿金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写在最后的话
法律允许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是不是企业单方决定的,一要双方协商,二要采取书面形式。缺一不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不得带有惩罚性,侮辱性调岗。
如果被从管理岗位调到工人岗位,并且工资待遇变相降低,属于侮辱性调岗,员工有权利拒绝,并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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