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朋友趁我睡觉拿走我车钥匙,开车时把自已撞死了,我有没有责任?

朋友趁我睡觉拿走我车钥匙,开车时把自已撞死了,我有没有责任?


实践中,因借用车辆发生交通故导致的纠纷,车辆所有人往往因此陷入其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除了车和老婆外,借什么都可以。朴素的一句话,累积了多少人血的教训,引起了人们对于出借车辆的慎重。那么,对于因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笔者根据问题结合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展开论述。

车辆所有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借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对于属于该车辆一方的责任,按如下顺序赔偿:

01 由保险公司在该车辆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02 不足部分,由车辆实际使用人赔偿;

03 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人过错的判断

《最高法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根据解释规定,车辆所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用的车辆有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错用人没有驾驶证的、借用人酒驾或毒驾或其他不适用驾驶车辆疾病,而将车辆借给借用人,导致交通事故,视为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处强调车辆所有人在将车辆借给借用人时“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况,即车辆所有人主观具有故意或过失。当借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要对车辆状况及驾驶人有无驾驶证并抽取血样,涉及到赔偿问题时,车辆所有人就要证明自已“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即主观无过错。当车辆所有人不能证明时,就免不了赔偿责任。其实这种证明是非常难的,就过失而言,如借用人天生喜欢喝酒或有酒驾经历,虽然借车时没有喝酒,但借用人仍不可以将车借给其使用,否则就可能存在过失。

因此,提醒大家,尽量不要借车辆给他人使用,因为车辆状况好坏有不确定性,借用人的品行及习惯往往会使你躺着中枪。具体到本问题,因没有交待更多情节,可根据以上情况进行判断。

趁车辆所有人睡觉之际,拿走钥匙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能否免责

《最高法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借用人趁所有人睡觉拿走车钥匙的行为,客观上是盗窃行为,可能因主观无责,排队犯罪的成立,但仍不能否认其客观违法性。笔者认为,此处的盗窃应理解为客观层面的盗窃。

这种情况下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事故,不但交强险不予赔偿,车辆所有人也没有赔偿责任。

结语:由于借用人趁你睡觉时拿走车钥匙开走车辆,客观上就是盗窃行为,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你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借用人是趁你睡觉时拿走的?本案中,借用人已死亡,可能给你证明带来极大难度,如果证明不了,则由交强险和车辆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316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