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法院周刊 | 江都男子收到别人错转八千元,却不肯退……

法院周刊 | 江都男子收到别人错转八千元,却不肯退……

我是一名会计

手机转账时疏忽大意

把钱转错人

我多次向对方要回转过去的钱

可他就是不给

好在法官给我讨回了公道

给江都法院点赞!

宋小姐是一名物流公司的会计,去年9月,她因为疏忽大意,将应当转给一名工人林乙的8690元装卸费,转给了司机林甲。林甲此前曾和这家物流公司有过业务往来,宋小姐曾向他转账付过运输费,加上林甲和林乙,名字相近,所以宋小姐转账林乙时,才操作大意,将钱转给了林甲。

案情梗概

发现自己转错了人,宋小姐随即与林甲联系,希望对方退款。林甲称,自己银行卡丢失,已经挂失补办,需要两个月后才能拿到补卡,等补办核实后再退款。然而,两个月后,宋小姐再次向林甲索要款项,林甲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宋小姐无奈之下,将林甲告上了江都法院。

以案释法

江都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原告宋小姐因手机操作疏忽大意,将本应汇给他人的8690元款项汇至被告林甲账户,原、被告之间就该笔款项无业务往来,故林甲收取该8690元没有合法根据,应认定为不当得利。

最终,江都法院判决:被告林甲给付原告宋小姐人民币8690元;如过未按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官提醒

邵伯法庭副庭长 周红

时下,手机支付越来越普遍,扫码、转账,既快速又方便。但类似本案中发生的,因为疏忽大意,转错了人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所以,广大市民在使用手机进行金钱往来时,一定要小心操作,认真识别,以免转错了人,给自己和他人造成麻烦。

同时,如果有人因为操作失误,将转给他人的钱,转到了自己的账上,大家也应该主动退还。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想要据为己有,是违法相关法律的,最终对簿公堂,也还是会被判决退还。

来源:江都法院

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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