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湖湘贡”臭豆腐1批次不合格,检出禁用防腐剂

“湖湘贡”臭豆腐1批次不合格,检出禁用防腐剂

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其中1批次“湖湘贡”牌臭豆腐不合格,检出不得使用的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

公告显示,标称湖南湖湘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广东特易购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北滘分公司销售的“湖湘贡”牌臭豆腐(蒜蓉味,110g/袋,2019/3/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2g/kg,而按照标准不得使用。

据了解,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一种食品防腐剂,应用于食品、饮料、烟草、农药、化妆品等行业。由于山梨酸在水中的溶解度不高,所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通常将其制成溶解性能良好的山梨酸钾,以扩大应用范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由于山梨酸(钾)是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盐),可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所以对人体不会产生致癌和致畸作用。但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食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新京报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湖南湖湘贡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而官网信息称,该公司是湖南省第一家真空包装熟食工厂,也是湖南省真空熟食行业标准起草者。“湖湘贡一直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美味的湖湘贡食品。旗下所有产品均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利用高温技术保鲜。”

针对该批次臭豆腐产品的处理情况,新京报记者2020年1月10日致电湖南湖湘贡食品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对此一般情况是按照标准流程处理。

新京报记者 刘欢 图片来源 电商网站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何燕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uzhinan.com/sh/284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