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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建议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来源:正义网 作者:南茂林

正义网兰州1月2日电(记者南茂林)“截止2019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4205份,监督对象涵盖了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采纳率平均为95.96%。”2019年12月14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在中国法学会和甘肃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检察建议与社会治理论坛上介绍,检察建议工作已成为该省检察机关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更高品质检察产品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社会治理的“检察方案”

被誉为“生命之脉”的祁连山,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物种遗传基因库。然而气候变暖、人为活动等诸多因素,让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考验。

2019年年初,甘肃省检察院和武威市检察院的一份“清四乱”河湖问题线索移交函,涉及问题直指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天祝县检察院接到移交线索后,立即指派检察官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发现,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有一处约4600平方米的废旧棚圈,严重影响河道泄洪,并存在水质污染的潜在隐患。”2019年3月28日,天祝检察院向相关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清理直岔河违建,加强对辖区范围内河道环境的综合治理,切实保护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联合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及时对废旧棚圈进行拆除,并全面清理了垃圾,用一周时间补植复绿种树苗2000余株。与此同时,还对镇区范围内所有溪流、河道、沟渠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清理河道垃圾50余吨,疏浚河道42公里,拆除旱厕13座。

“以依法办案为抓手,我们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最大限度的保护受损公益,”武威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晋骁介绍,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件,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整治整改。

“近年来屡次发生的高利放贷、暴力或软暴力讨债以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案件,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危害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我们向金融监管机构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12月中旬,张掖市肃南县检察院检察官向中国人民银行肃南县支行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漏洞和问题,从加强宣传、协作配合、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为被监督部门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与此同时,紧盯落实1号检察建议,该省根据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组织全省检察机关针对预防性侵犯罪积极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临夏州院组织开展“控辍保学”促进依法行政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措施,帮助547名失辍学学生重返校园;金昌市检察机关专项治理学校周边“小饭桌”,运用检察建议,推动市“两办”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小饭桌”行业;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中小学校周边销售不合格“五毛食品”为突破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清查取缔校园周边不合格食品……

“全省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土城建等公益领域,以及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刑事检察领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表示。

办理方式案件化

2019年11月26日,兰州市皋兰县检察院收到忠和镇政府关于一份检察建议的整改回复。至此,2019年该院制发的37份检察建议,到期回复率和采纳率达到了100%。

2019年9月,该院在办理皋兰县监察、公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等13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过程中,发现忠和镇政府及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利等情况,亟待规范和整改。

在办案案件的同时,皋兰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同时向上述5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认真履职,对相关情况进行规范和整改。

“我们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从立案、调查、制发、审核、落实、备案、评查七个节点着手,做到全程管控,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皋兰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志勇介绍,对经过评估认为有制发检察建议必要的,填写立案审批表呈报分管领导决定立案,业务部门检察官负责检察建议的调查核实,法律政策研究部审核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检察长对检察建议立案、调查、送审及修改情况进行审查、回溯和监督。

据介绍,该院在检察建议工作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对发出检察建议的单位进行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主动督促、跟踪并协助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并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制作个案评估报告,决定是否结案;检察建议书发出后5日内,还需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和负责法律政策研究的部门备案。案管部门与法律政策研究室每半年对全院所办理的检察建议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和汇总分析,定期进行效果评查,重点评查被建议单位落实效果不好或未落实的建议,查找原因,制作评查报告,确保检察建议起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建机制凸显检察建议“刚性”

为了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甘肃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和要求,从如何规范和强化新型检察建议送达机制和跟踪问效、效力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的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要突出类案监督的指导作用,增强典型个案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落实检察建议检委会评估机制和将检察建议质量、效果纳入检察官履职绩效考核的具体方案。”甘肃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春慧介绍,从目前全省的形势来看,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司法公正、推动依法行政、保障公共利益、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通过设置‘检察建议优秀组织奖’,评选检察建议十大优秀案例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检察建议回复率和采纳率,”王春慧介绍,该省检察院还建立了检察建议月通报制度,创制了审核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月报表,将检察建议采纳率纳入全省核心数据通报体系,并对检察建议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该省检察院还在全省积极推行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制度,注重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与协商,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增强检察建议的公信力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截止11月,该省检察建议回复率和采纳率分别达到100%和99.68%,全省检察机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58件。

“检察建议是打通司法执法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里公’的重要工作,”甘肃政法大学副校长李卫海表示,能够感受到甘肃检察机关在检察建议探索实践中的用心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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