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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男子心存侥幸种罂粟979株 屡教不改被警方抓获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成都12月26日电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中心接群众报称武胜县清平镇南溪村有人种罂粟。武胜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中心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前往调查处理。

经查,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已被公安机关训诫教育。但他在罂粟幼苗被公安机关依法铲除后,又在同村段某(另案处理)处寻得罂粟种子,放在家中伺机复种。2019年10月,侯某某将寻来的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家菜地中。

12月14日,罂粟逐渐长大,侯某某以为有蔬菜为掩护应该不会被发现,但终究无法逃脱群众雪亮的眼睛。经现场计数确认,侯某某非法种植罂粟979株,已被依法铲除。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此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制裁。

民警提示:罂粟、大麻、古柯被称为世界三大毒品原植物,种植毒品原植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千万别心存侥幸,伸手必被捉!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王洪江 曾祖辉 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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