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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注」一个松花蛋引发纠葛 象山法庭办案人员倾情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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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日报-韩城传媒网讯(记者 刘宁宁 通讯员 孙娟娜)近日,在市法院象山法庭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由一个松花蛋引发纠葛”的案件得以化解,双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被告方负责人当场向原告杨某交付8个松花蛋,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元。

2018年10月的一天,原告杨某来到被告的超市购买紫菜、精瘦肉、松花蛋等食品,收银员结算后,原告无意间发现结算有误,错将其购买的7个松花蛋算成8个。原告随即与店长沟通,要求超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其500元。沟通无效后,原告带走其他物品,留下松花蛋待后交涉。

之后,原告多次与超市负责人沟通,初步达成“超市给杨某交付已经付过款的8个松花蛋,再另外送杨某10个松花蛋作为补偿”的协议,但超市负责人又声称没有现货,让原告留下电话号码等待通知。

数月过后,超市仍未兑现协议,直至今年8月31日,原告再次去超市找负责人沟通,又一次交涉失败,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8个松花蛋,并赔偿500元。

象山法庭办案人员接案后,首先选择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核实事实经过。发现该案虽案情简单,但双方矛盾尖锐,各执一词,不肯相让。于是,办案人员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讲法析理,向原告明确收银员将原告购买的7个松花蛋错计为8个,仅是一种操作失误,并不存在欺诈等故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但被告作为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案件了结。

象山法庭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这起案件,折射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群众不仅仅满足于良好的衣食住行,而且期待生态更美好、服务更均等、社会更和谐。作为法官,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让群众共享法治社会建设成果,才能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编|张宏伟

主编|张龙江

责编|孙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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