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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男子两小时毒杀8只小狗,只为给自家饭店添个菜

进入冬季,苏州人都有冬令进补的习惯,这让不少“吃货”也蠢蠢欲动。近日在张家港,一场因寻求餐桌“美味”引发的抓捕行动,在乡间小道激烈上演...

上面这一幕发生在凤凰镇凤东小区,警方当时正在搜寻一名骑摩托车的可疑男子。乡道相遇之际,摩托男疾驰逃窜,民警辅警机智合围,奋身飞扑擒获。

据查,男子姓陈,暂住常熟市。12月15日一早,陈某从住处车行至凤凰镇东庄路一带,沿途寻找并毒杀犬只,短短2小时毒获8条。

弓弩、毒镖、被毒杀的狗,民警的现场查获触目惊心。

原来,陈某经营一家饭店,入冬后,看到别家店的狗肉生意火爆,也想卖狗肉。可狗肉进价较高,陈某便网购工具干起毒狗勾当。可陈某不曾想到,村民将他的一举一动收入眼中并报警。因涉嫌盗窃,陈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偷狗、毒狗行为,应立即拨打110提供线索,警方将进行严厉打击。不仅是小狗这样人类的朋友,青蛙、麻雀等“野味”都属“三有动物”,不可随意捕猎。

“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包括麻雀、青蛙、蟾蜍、野鸡、野兔和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猎“三有动物”20只(条)以上便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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