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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女子从地上捡起500元还给“失主”!却被对方拖进沟内欲行不轨

来源:半岛晨报

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欲对女子图谋不轨……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涉嫌强奸案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7月某日晚19时许,

在大连市甘井子区

大连湾街道大房身村201国道附近,

女子刘丽(化名)在路边准备打车去大连市区,

犯罪嫌疑人李某见她独自一人,

临时起歹意,

故意将身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

诱骗刘丽引起注意,

单纯的刘丽将钱捡起还给李某,

李某趁势将钱揣回刘丽身上,

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刘丽不同意,

转身即走并给朋友打电话,

李某尾随其10米左右,

见周围人烟稀少,

强行将刘丽拖拽过某山坡沟内,

采取扇耳光、

拳打头部等行为,

欲对其实施强奸。

后因刘丽男性朋友的电话呼入、

刘丽拼命反抗呼喊、

周围有人经过等原因,

趁犯罪嫌疑人李某胆怯,

刘丽起身逃跑并报警,

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捕到案。

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甘井子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综合案件的证据情况,对本案抽丝剥茧,逐一分析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得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结论,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给钱了”、“自愿发生性关系”等辩解不予采信。对其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提高警惕:

夜晚出行注意人身安全,

尽量避免单独外出,

避免到人烟稀少的地方,

如发生紧急情况要保持头脑清醒,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

尽快报警。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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