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辽宁大连,一名女子刘某的前夫肖某在离婚前,向汤某借了10.7万元,但并没有还钱,后法院判决为共同债务,让归还欠款及利息,但刘某拒绝履行债务还大闹法院,并报警称受到了袭击。
据了解,刘某和肖某2013年离婚,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肖某向汤某借款10.7万元,但始终没有归还。据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段先生介绍,因现在找不到肖某本人,法院对肖某和刘某采取执行措施,查封了肖某和刘某的房产、银行账户公积金等财产。
法院认定借款是刘某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应该视为共同债务。之后汤某来到了法院,本来以为可以让双方做一个调解,但是没想到被执行人刘某十分嚣张大闹法院,还报警称受到了袭击。段先生说并没有殴打她,也没有身体接触。警察现场调查后认为刘某属于扰乱法院办公秩序。最终,刘某被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小编在这里想说:不管因为什么理由都不能大闹法院,因为这属于扰乱办公秩序,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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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 杨玉荣)
来源:梨视频@浪遏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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